常州市市区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说明
一、货物类
(一)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1)电视机 包括监视器、背投电视机等
(2)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等
(3)空调 各种窗式、分体式、柜式空调,中央空调的购置及其安装
2.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算机 (2)打印机
(3)传真机 (4)复印机
(5)速印机 (6)碎纸机
(7)投影机 包括投影仪
(8)扫描仪
(9)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包括UPS、刻录机、计算机音箱等
3.家具
(1)办公家具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包括计算机桌椅)
(2)宿舍家具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的各种宿舍家具
(二)办公消耗用品
办公用纸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双胶纸、书写纸
(三)专用设备
1.印刷设备 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
2.网络设备
(1)服务器 (2)路由器
(3)交换机 (4)调制解调器
(5)其他网络设备
3.医疗设备及器械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及器械
4.教学设备 具体项目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印发的《关于教学仪器设备及用品实施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6.灯光、音响设备 包括各种专业音响灯光、会议音响设备及灯光
7.电梯 包括各种乘客电梯、病床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的购置及其安装
8.锅炉 包括各种蒸汽、热水、取暖、饮水及其他锅炉的购置及其安装
(四)交通工具
1.汽车
(1)轿车 包括普通轿车、高级轿车
(2)越野汽车 (3)卡车
(4)载客汽车 包括旅行面包车、公共汽车、微型汽车等
(5)专用汽车 包括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皮卡、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等
二、工程类
(一)建筑物
文教、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 指各类文化艺术、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项目
(二)环保、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项目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修缮、装饰工程 项目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各种建筑物修缮、装饰工程
(四)其他种类工程 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三、服务类
(一)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指计算机应用的各种商品软件的购买、应用软件的研制开发
(二)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各种公务用机动车辆的维修
1.车辆保险各种公务用机动车辆的保险
2.车辆维修
(三)会议接待
大型会议和接待 市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代表大会、财政安排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会议等
(四)国际机票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订购的出国往返机票和在国外的区间机票
(五)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包括网络工程配套设备
说 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江苏省政府授权,现将常州市市区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予以印发,各单位在编制2004年部门预算时,应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并严格按照《常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试行)》的规定,认真编报政府采购计划,于每月10日前将下一月度政府采购月度计划表报财政部门各业务处室(暂由单位自行支付货款的办公用纸、国际机票等定点采购除外)。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后报送的月度采购计划,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后,可纳入当月采购计划及时采购。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类及服务类项目: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为30万元。
工程类项目: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为50万元。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类:采购人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
服务类:服务类项目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期限内的供应商。
工程类: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必须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按规定报经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