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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4-2005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河北省财政厅 发布于:2004-06-24 09:15:00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冀财[2004]101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4-2005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明确省级及省以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北省2004-2005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级及省以下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  
  (一)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  

  省级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部分”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部分”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市、县级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公共工程、室内外装修(饰)以及公共工程的货物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进行管理的,由采购人委托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纳入《国家商务部进出口机电产品目录》的进口机电产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  
  采购人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一次或批量采购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人委托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采购人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一次或批量采购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三、采购限额标准。采购人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一次或批量采购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由采购人委托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具体标准为,省级:单项或批量5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市级:单项或批量3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县级:单项或批量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项目:省级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市级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的;县级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金额30万元以上的;市级单项或批量金额20万元以上的;县级单项或批量金额10万元以上的。纳入政府采购的公共工程:省级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市级项目总投资5万元以上的;县级项目总投资3万元以上的。 

  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获得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其他采购方式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必须获得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五、《目录》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或河北省财政厅另行公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目录的


基础上作适当补充。
  
  六、《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公共支出与采购》、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分网站(www.ccgp-hebei.gov.cn)为本省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布媒体。  

  七、本目录及有关标准由河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河北省2004-2005年省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货物类 
(一)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市级:单价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一般县、区级:单价在0.3万元以上(含0.3万元),或批量采购金额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 
  贫困县区:单价在0.2万元以上(含0.2万元),或批量采购金额在0.5万元以上 
(含0.5万元) 
(1)电视机 
(2)电冰箱 包括冰柜 
(3)洗衣机 
(4)吸尘器 
(5)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6)空气调节设备 
(7)其他电器设备 包括VCD、DVD、音像 

2.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算机 包括小型机、微机、数据工作站、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 
(2)打印机 
(3)电话机 
  市级:批量采购金额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 
  一般县、区级:批量采购金额在0.3万元以上(含0.3万元) 
  贫困县、区:批量采购金额在0.2万元以上(含0.2万元) 
(4)传真机 
(5)复印机 
(6)速印机 
(7)碎纸机 
  市级:批量采购金额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 
  一般县、区级:批量采购金额在0.3万元以上(含0.3万元) 
  贫困县、区:批量采购金额在0.3万元以上(含0.3万元) 
(8)投影仪 
(9)扫描仪 
(10)视频展示台 
(11)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市级:单价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一般县、区级:单价在0.3万元以上(含0.3万元),或批量采购金额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 
  贫困县、区:单价在0.2万元以上(含0.2万元),或批量采购金额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 

3.家具 
办公家具 
  市级: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 
  一般县、区级:批量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 
  贫困县、区:张家口市县级批量在0.2万元以上(含)
 
(二)办公消耗用品 
  市级:定点采购 
  一般县、区级:定点采购 
  贫困县、区:定点采购 
1.纸张 
2.信封 
3.笔墨 
4.资料夹 
5.计算器 
6.电脑打印耗材 包括UPS、硒鼓、墨粉 
7.其他消耗用品 

(三)建筑、装饰材料 不包括木板、木线&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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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批量采购金额在7万元(含7万元) 
  一般县、区级:批量采购金额在4万元(含4万元) 
(四)物资 
  市级: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 
1.救灾物资  
  一般县、区级: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 
  贫困县、区: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 
2.抗旱物资 
  一般县、区级: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 
  贫困县、区: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 
3.燃料 冬季取暖用煤 
  一般县、区级: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 
  贫困县、区: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 

(五)专用材料 
1.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市级:单价3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7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含)  
2.工具和仪器(指仪表、乐器等) 
  市级: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1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1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含) 
3.制服及劳保用品 包括执法部门统一制装;中、小学代学生统一制作校服;大中专院校统一为学生代购床上、生活用品 
  市级: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批量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 

(六)粮食 财政拨款购买的粮食 

(七)专用设备 
1.通信设备 
电话通信设备 
2.网络设备 
(1)服务器 包括不间断电源 
(2)路由器 
(3)交换机 
(4)调制解调器 
(5)其他网络设备 
3.医疗设备、器械 
  市级:单价3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1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4.计划生育设备 
  市级:单价3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1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5.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6.农用机械设备 
7.工程机械 
8.园艺机械 
9.消防设备 
10.道路清扫设备 
11.警用设备和用品 
  市级:单价0.5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0.5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0.3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含) 
12.档案、保密设备 
  市级:单价0.5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0.5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0.3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含) 
13.教学设备 不包括办公设备 
  市级: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1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0.5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14.实验室设备 
  市级: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1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0.5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15.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市级: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1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0.5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16.灯光、音响设备 
  市级: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1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0.5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含)  
17.电梯和起重机 
18.炊事设备 
  市级:单价2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价1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价0.5万元以上(含)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含) 
19.锅炉及除尘设备 
20.殡仪火化设备 

(八)交通工具 
1.汽车 
(1)轿车:普通轿车、高级轿车 
(2)越野汽车(吉普车) 
(3)卡车 
(4)载客汽车:旅行面包车、公共汽车、微型客车、其他载客汽车 
(5)专用汽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皮卡、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殡仪车、其他专用汽车 
(6)摩托车 
(7)电车 
2.其他交通工具 

二、工程类 
  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与财政性资金配套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上述工程的货物、主要建筑材料。 
  市级: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含)的项目、单项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含)的货物、批量采购达到3万元以上(含)的建筑材料 
  一般县、区级:总投资在3万元以上(含)的项目、单项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含)的货物、批量采购达到2万元以上(含)的建筑材料 
  贫困县、区:总投资在2万元以上(含)的项目、单项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含)的货物、批量采购达到1万元以上(含)的建筑材料 
(一)建筑物 
1.公用房建设 
2.住宅建设 
3.其他用房建设 
4.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 
5.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 
6.其他建筑设施建设
 
(二)市政建设工程 
1.市政道路建设 
2.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3.自来水输水工程 
4.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 
5.城市道路隔离带 

(三)环保、绿化工程 
1.污水处理 
2.市政垃圾处理 
3.园林绿化工程 
4.荒山绿化 
5.天然林保护 
6.防沙工程 

(四)水利、防洪工程 
1.河道疏浚工程 
2.大坝、水库、闸门、泻洪工程 
3.农田水利工程 
4.江河、湖泊治理工程
 
(五)交通运输工程 
1.机场、航空工程 
2.港口工程 
3.铁路工程 
4.公路、桥梁、涵洞 
5.各种公路标志、标杆、标线
 
(六)修缮、装饰工程 
(七)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市级:单项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项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项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含)
 
(八)其他各类工程



三、服务类 
(一)印刷、出版 省级30万元以上(含)公开招投标,市级以下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市级:定点采购 
  一般县区、级:定点采购 
  贫困县、区:定点采购 
(二)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勘察 
  市级:单项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项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项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含) 
(三)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设计 包括办公、教学、科研、医疗等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安装 
  市级:单项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含) 
  一般县区、级:单项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含) 
  贫困县、区:单项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含) 
(四)维修 
1.一般设备 
2.专用设备 
3.建筑物 
4.其他维修 
5.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市级:定点采购 
  一般县区、级:定点采购 
  贫困县、区:定点采购 
(1)车辆保险 
(2)车辆加油 
(3)车辆维修 
(五)会议 
  市级:定点采购 
  一般县区、级:定点采购 
  贫困县、区:定点采购  
(1)大型会议 包括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大型会议 
(2)一般会议 包括各种研讨会、表彰会及专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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