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广安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4-11-01 11:53:00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通用采购项目
(1)电视机*
(2)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3)空调器 包括中央空调、除湿设备
(4)计算机 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屏
(5)打印机
(6)传真机
(7)复印机
(8)速印机
(9)投影仪
(10)扫描仪
(11)制服*
(12)办公家具*
(13)纸张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纸
(14)服务器
(15)路由器
(16)交换机
(17)电梯和起重机
(18)锅炉
(19)汽车 各类轿车、越野车、客车、卡车、专用汽车
2.专用物资及专用设备项目
(1)救灾物资
(2)防汛物资
(3)抗旱物资
(4)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5)工具和仪器* 包括仪器、乐器等
(6)通信设备 电话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7)印刷设备
(8)照排设备
(9)医疗设备、器械
(10)计划生育设备
(11)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12)警用设备和用品*
(13)档案、保密设备
(14)教学设备* 包括大、中、小学校课桌凳、作业本等
(15)实验室设备* 包括检测仪器和设备
(16)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17)灯光及音响设备
(18)体育设备
(19)地震设备
(二)工程类
1.建筑物 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
2.市政道路建设
3.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4.污水处理
5.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苗木和花卉
6.荒山绿化
7.天保工程 包括天保工程的苗木、造林、管护
8.防沙工程
9.水利、防洪工程
10.修缮、装饰工程
11.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包括网络设备
12.其他各类工程 包括农发、退耕还林、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展览会及博览会布展工程等
(三)服务类
1.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包括成品
2.车辆保险 定点保险(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3.车辆加油 定点加油(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4.车辆维修 定点维修(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5.会议 5万元以上的大型会议
6.文印服务 包括复印、打印、铅印等
7.国内培训 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注:目录中的*表示市级单位单项预算3万元或批量6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县级及以下单位单项预算5000元以上。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预算总额在10万元以上(县级及以下单位单项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预算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均属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类(交通工具除外)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3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达到60万元以上的应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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