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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5年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12-08 17:22:00 来源:不详

一、货物类

1.交通运输设备:公务用机动车辆、专用机动车辆;

2.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打印机、不间断电源、路由器、交换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电话机、传真机;

3.电视机;

4.空气调节设备;

5.办公用纸: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纸;

6.单项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下同)的摄影摄像器材;

7.单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家具;

8.单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服装;

9.单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其他货物。

二、工程类

单项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

三、服务类

1.公务用车辆加油、维修、保险;

2.公务接待;

3.单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印刷;

4.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业管理;

5.单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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