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2005年集采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林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一)货物类 1、 一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含除湿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碎纸机,办公家具,学校、科研和医疗专用家具。 2、交通工具 轿车、越野汽车、卡车、旅行车、大客车,救护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消防车、警车、通讯和广播用车、其他专用汽车,摩托车。 3、专用设备 系统集成、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其他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发电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医疗设备和器械、计划生育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道路清扫设备,教学设备,监控设备(不含交通管理监控设备),税务专用物资设备,消防设备,广播电视影象设备,文艺设备,体育器械,保安设备,灯光音响设备。 4、专用材料 应用软件,制服及劳保用品,药品,工具和仪器,燃料,农用物资,储备物资。(二)工程类 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与财政性资金配套、5 万元以上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装修。(三)服务类 1、四大家车辆保险。 2、全区性会议,四大家正省级以上接待。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下项目具备条件的由部门按政策规定组织采购,条件不具备的可委托林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一)货物类 质量技术检测设备,食品药品检测设备,公共卫生检测监督检测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气象专用仪器设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警用器械,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保密设备; 动物疫病检测防治用品,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图书资料; 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二)服务类 部门确定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用服务项目。 。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区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工程。 服务类项目,会议定点宾馆、文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协议供应商。
四、工作要求 (一)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财政性资金配套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 (二)各部门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按财务隶属关系,汇总编制部门、系统、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单位应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并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 (三)预算执行中,政府采购预算之外、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配套实施的、属于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四)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要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凡应编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报政府采购计划、未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拒付资金。
省采购处: 以上为神农架林区采购办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拟定的《2005年政府采购目录》,现特征求省厅意见,请给予批复。
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办
二00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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