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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3-02 14:06: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强化服务意识 树立良好形象

通讯员 梁兆成 北京报道

2003年元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

 该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253号文件精神组建而成的。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国务院办公厅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受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各部门”)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招标活动;根据各部门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负责各部门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人员的培训;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办理其他采购事务。

 当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将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业务培训。该中心聘请有关部门和专家授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系统地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规章,了解国外政府采购的历史、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掌握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谈判、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尽快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则、工作纪律、廉政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积极开展集中采购工作。按照集中采购计划,根据各部门的采购需求,认真开展各项采购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质优价廉。

 采购中心组建工作完成后,即召开了全体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法规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机关事务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要求采购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廉洁自律和协调配合问题。局领导指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能不能做好,廉洁自律是首要问题。要结合实际,借鉴以前的经验,认真分析采购过程每一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而严密的规定,确保对中介机构和专家的科学管理。还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业务处室的监管,确保其严格履行职责,严防泄密。所有工作人员都要从大局出发,秉公慎独,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得与供应商单独接触,严格禁止出现干涉评标的任何言论和行动。中心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检查监督


作用,开展反腐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自警和反腐意识,把好廉政关。

 机关事务局领导强调说,政府采购工作涉及到各部门、各单位,采购中心要自觉服从财政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协调配合,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沟通,仔细了解各部门的采购需求,虚心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表示,要认真组织学习,制定工作计划,在新的一年里,与时俱进,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不辜负国务院领导的期望,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服务好,树立中央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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