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抽取供应商有关规定的通知
作者:哈尔滨市政府采购 发布于:2005-09-05 10:34:00 来源: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各位供应商:
自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在广大供应商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使各项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顺利开展,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不断提高,在此,我们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广大供应商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深表感谢。
近年来,根据有些供应商反映参与政府采购机会少的情况,我们及时对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两种采购方式,采取了增加供应商抽取数量的办法,保证了供应商有更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虽然我们为供应商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但供应商被抽到后,在我们电话通知时直接表示不参与的、答应前来领取招标文件而不来的或取走招标文件不来投标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我们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效率,使有些采购项目不能按期进行。为此,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供应商抽取后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凡被随机抽取到的供应商在我们电话通知后,累计三次答应前来领取招标文件而不来领取的或一次取走招标文件而不来投标的,采购中心将取消其被抽取资格,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五年九月一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