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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7-05-22 13:41:00 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文件
琼财采[2007]4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充实和完善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规范评审专家的行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决定采取推荐和自荐的方式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本次征集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类专业领域,重点包括计算机网络、办公设备、医疗设备、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电子技术、通讯设备、电力设备、发电设备、监控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家用电器、农用机械设备、园艺机械设备、音响设备、体育设备、汽车、电梯、农用物资、服装、家具、印刷、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及维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等技术类、经济类和法律类评审专家。

 二、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达不到上述第(二)项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也可提出申请。
 
 三、请组织你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并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于2007年6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省财政厅1503室)。   
 
 四、省财政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入选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并在相关媒体上逐批公布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单。每次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组建评审委员会时,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使用与管理依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琼宝
 联系电话:68531439,68546705(传真) 
 
  海南省财政厅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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