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LED夜景工程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厦门市政府采购管 发布于:2007-07-06 18:14:00 来源:厦门政府采购网
各相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为进一步规范LED夜景工程政府采购活动,充分发挥相关质监部门的作用,防止低劣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购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采购文件(重点是采购需求)事先送经LED检测中心审核把关;采购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核论证。未送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采购文件不得对外发出。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活动开始前通知LED检测中心,检测中心视情况派出专业人员参与现场监督。
3、在组织采购项目验收时,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邀请LED检测中心派员参加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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