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8-08-27 15:37:0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各预算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密云县政府采购中心:
为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北京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财采购[2008]621号),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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