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诸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日前,我市公布了2005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这是我市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又一项具体措施。
“目录”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货物类项目分为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工作制服、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商业软件等7项;工程类包括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服务类分为软件开发设计、交通工具维护保障和印刷3项。对个别物品还规定了具体金额标准,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目录”对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目录”明确,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办法,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委托市招投标中心集中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可依法组织采购,也可委托市招投标中心或者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的采购机构采购。
“目录”还确定了2005年我市分散采购的具体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年度预算金额为5万元;工程类项目年度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为50万元。公开招标具体数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一次达到20万元;非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达到50万元。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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