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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市级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作者:运城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6-05-11 15:43:00 来源:运城市政府采购网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1、货物
  (1)机动车辆(除摩托车);
  (2)计算机(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屏);
  (3)服务器、工作站、磁盘、路由器、交换机;
  (4)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含视频显示器);
  (5)传真机、速印机、一体机、扫描仪;
  (6)办公家俱;
  (7)文件柜;
  (8)空调器、中央空调设备;
  (9)电梯;
  (10)锅炉;
  (11)国产正版软件;
  (12)专用设备。

  2、工程
  (1)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2)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环保、园林绿化工程;
  (4)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河道整治疏浚、水利工程;
  (5)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房屋装修、拆除、修缮工程;
  (6)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信息管理及智能化系统(包括设备、办公、通信、消防、安保等)工程;

  3、服务
  (1)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票据、证照、报表的印刷或制作;
  (2)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其它专业咨询;
  (3)公务车辆的维修、加油、保险;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货物类:单项和批量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
  (二)工程类:单项和批量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三)服务类:单项和批量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  货物服务类:单项和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二)  工程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50万元以上;
  (三)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各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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