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市级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1、货物
(1)机动车辆(除摩托车);
(2)计算机(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屏);
(3)服务器、工作站、磁盘、路由器、交换机;
(4)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含视频显示器);
(5)传真机、速印机、一体机、扫描仪;
(6)办公家俱;
(7)文件柜;
(8)空调器、中央空调设备;
(9)电梯;
(10)锅炉;
(11)国产正版软件;
(12)专用设备。
2、工程
(1)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2)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环保、园林绿化工程;
(4)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河道整治疏浚、水利工程;
(5)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房屋装修、拆除、修缮工程;
(6)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信息管理及智能化系统(包括设备、办公、通信、消防、安保等)工程;
3、服务
(1)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票据、证照、报表的印刷或制作;
(2)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其它专业咨询;
(3)公务车辆的维修、加油、保险;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货物类:单项和批量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
(二)工程类:单项和批量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三)服务类:单项和批量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 货物服务类:单项和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二) 工程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50万元以上;
(三)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各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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