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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市级政府采购2007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作者:天长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6-12-26 15:52:00 来源:中国天长网

一、 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目录名称 限额标准 备注
  货物类 
  一般设备 
  电器设备 
  电视机 年批量采购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 
  电冰箱 包括冰柜、冷藏柜等
  洗衣机 
  吸尘器 
  其他电器设备等 
  空气调节器 
  摄影、摄像器材及设备 单价1000元以上 
  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 包括台式机、笔记本、小型机、数据工作站和其他外部设备等
  打印机 单价1000元以上 
  复印机 
  速印机 
  投影仪 
  扫描仪 单价1000元以上 
  传真机 年批量采购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 
  电话机 
  碎纸机 
  其他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家具 
  办公桌椅 年批量采购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文件资料柜 
  档案柜 
  课桌椅等 
  物资 
  救灾救济物资 年批量采购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 
  防汛物资 
  抗灾物资 
  农用物资 
  储备物资 
  燃料 
  专用材料 
  图书资料 包括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图书馆藏书等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工具及仪器 
  应用软件 
  专用设备 
  通讯设备 年批量采购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网络设备 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等
  计划生育设备等 
  交通管理设备 
  消防设备 
  农用机械设备 包括农机具、水泵、电机等
  园艺设备 
  道路清扫设备 
  警用设备 
  体育设备 
  档案、保密设备 
  教学设备 
  实验设备 
  炊具设备 
  交通工具 
  轿车 
  越野汽车(吉普车) 
  卡车 
  载客汽车 
  专用汽车 包括工程用车、工具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无线电监测车、道路清扫车、其他专业用车等
船只及其他交通工具 
服务类 
  书籍、资料印刷 年批量采购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 
  工程监理 单价5000元以上(含5000元),年批量采购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服务 财务审计、财会咨询、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咨询)
  公务用车的保险 
  公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 货物类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汽车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 服务类
  采购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市级所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非税收入)依法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凡列入上述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限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均应实行集中采购。市级采购人应根据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对列入市级集中采购目录的所属货物、服务类项目,均应按规定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委托,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批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集中采购,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或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可由采购人按规定程序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三)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摄影、摄像器材;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采购项目每月集中采购一次,采购人于每月1-15日到采购中心办理申报委托手续,20-25日组织集中采购,26-30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对上述采购项目采购中心原则上不组织零星采购,对特殊情况,确需组织采购的,需报市财政局批准后,下达采购计划,由采购中心组织集中采购。
  (四)财政专项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凡是适合政府采购制度的,都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程序执行。
  (五)凡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六)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管。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接受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财政局受理政府采购的举报和投诉,监督电话7091112。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的,由市财政局责令改正。
  (七)本目录公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补充的,由市财政局另行公布。
  (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天长市人民政府网为本市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发布媒体。
  (九)本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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