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徐汇区200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徐汇区政府 发布于:2006-12-28 16:52:00 来源: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网
公务用机动车辆;
2. 办公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编辑设备、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成套音响设备、单价超过5000元的摄像机、高档相机及附件、批量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办公家具;
3. 专用设备。包括:单价超过3万元或批量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科研仪器设备、教学实验设备、图书及档案存储设备、医疗器械设备、体育设备、公共安全设备、通信设备;
4. 通用机电。包括:空气调节设备、电梯、锅炉;
5. 复印纸;
6. 药品;
7. 其他单项(个、件、套)采购金额超过2万元或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统计年批量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货物;
8. 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
9. 各类土建、安装(包括弱电)、装饰、市政道路建设、河道整治疏浚、水利建设、园林绿化以及其他各类工程;
10. 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开发项目;
11.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定点维修、加油、保险;
12. 部分财政拨款的大型会议、会展;
13. 其他单项金额超过20万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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