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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级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作者:东莞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6-12-31 16:48:00 来源: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东财〔2005〕99号 
 
各镇区财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市级200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下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形式和程序进行采购。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非驻穗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采购〔2003〕23号)的精神,非驻穗省直单位(包括省直部门垂直管理单位)的政府采购实行属地管理。
二、市财政局每年年初批复的各采购人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内容包括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项目时,应及时按季编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采购分散采购项目时,可按有关程序自行分散采购,也可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已在市财政局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计划编报的程序详见市财政局印发的《东莞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东财〔2004〕97号)。
采购人使用市财政局批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时,应及时按季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如采购人编报的政府采购计划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审核后,属于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且无拆分项目的,采购办将批复由采购人按照有关程序自行分散采购,采购人也可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2005年东莞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共分为通用项目、特殊项目和协议供货项目三大类型。
四、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纳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限额标准详见《东莞市市级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未纳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凡达到如下限额标准的,也需进行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价值或同类批量价值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工程项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价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五、市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单项价格或同类批量的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
六、采购人采购纳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项目类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属于特殊项目类的项目,应当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属于协议供货项目类的项目,在其采购限额以下的按照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在其采购限额以上的,视同特殊项目类项目,按特殊项目类项目的程序办理有关采购事宜。
七、摄影摄像器材、纸张(含复印纸、打印纸)、印刷项目从2005年起纳入协议供货类项目,连同原有的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服务器、公务汽车项目,共十一个协议供货项目。
(一)关于纸张和印刷项目的采购程序。
采购人办理纸张项目的采购,不必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表,只需直接与协议供货供应商联系办理。
采购人办理印刷项目的采购,如采购资金属单位自筹资金的,该项目不必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表,与财政部门公布的协议供货供应商直接办理采购;如采购资金属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该项目应按集中采购项目的程序,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复后与财政部门公布的协议供货供应商办理采购。
(二)关于纸张项目和印刷项目的采购资金结算。
采购人按协议供货采购程序办理纸张项目采购时,应按每月定期(一次)自行与相关供应商结算采购资金;办理印刷项目采购时,如果属单位自筹资金的,由采购人每月定期(一次)自行与相关供应商结算采购资金,如果属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程序,每月与相关供应商结算采购资金。
八、采购人采购未纳入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也应按集中采购项目的程序办理,必须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九、对于具有特殊性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办审核同意后,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采购方式、形式和程序作出适当调整。
十、从2005年起,市财政局将试行部门集中采购制度。部门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价值或同类批量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部门组成部门集中采购小组进行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具体试点单位、管理办法及操作程序,另行制定公布。部门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程序及管理办法未公布前,各采购人仍按目前的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的采购。
十一、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可参照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镇区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十二、本目录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财政局另行通知。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东莞市市级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通用项目)

    
编号品目名称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采购限额标准备注
A货物类  
A02建筑物  
A0201办公用房50万元 
A0202宿舍用房50万元 
A0299其他建筑物50万元 
A03一般设备  
A0301电器设备  
A030101电视机10万元 
A030102电冰箱10万元 
A030103洗衣机10万元 
A030104吸尘器10万元 
A030199其他电器设备10万元 
A0302办公自动化设备10万元 
A030204传真机10万元 
A030207碎纸机10万元 
A030209扫描仪10万元 
A030210显示器10万元 
A030211触摸屏10万元 
A030212LED显示屏10万元 
A030299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10万元 
A0303家具  
A030301办公家具10万元 
A030302宿舍家具10万元 
A030303学校家具10万元 
A030304科研家具10万元 
A030305医疗家具10万元 
A030399其他家具10万元 
A04图书  
A0401图书10万元含电子图书
A07专用材料  
A0708制服及劳动用品10万元含学生校服
A10专用设备  
A11交通工具  
编号品目名称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采购限额标准备注
A1101汽车  
A110104载客汽车10万元指大客车
A11010499其他载客汽车10万元 
A110105专用汽车10万元 
A11010501工程汽车10万元 
A11010502工具汽车10万元 
A11010503消防汽车10万元 
A11010504警车10万元 
A11010505救护车10万元 
A11010506通讯和广播用车10万元 
A11010508洒水车10万元 
A11010509道路清扫车10万元 
A11010510垃圾车10万元 
A11010599其他专用汽车10万元 
A110106摩托车10万元  

  东莞市市级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特殊项目)

    
编号品目名称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采购限额标准备注
A货物类  
A06物资  
A0601扶贫物资50万元 
A0602防汛物资50万元 
A0603抗旱物资50万元 
A0604农用物资50万元 
A0605储备物资50万元 
A0606福利、体育彩票对奖物资50万元 
A0699其他物资50万元 
A10专用设备  
A1001通信设备10万元 
A100101移动通信设备10万元 
A100102电话通信设备10万元 
A100199其他通讯设备10万元 
A1002印刷设备10万元 
A1003照排设备10万元 
A1004网络设备10万元含存储器、防火墙、加密机、隔离卡、网卡各类软件等
A100402路由器10万元 
A100403交换机10万元含程控交换机
A100404调制解调器10万元 
A1005发电设备10万元 
A1006医疗设备、器械20万元 
A1007计划生育设备20万元 
A1008交通管理监控设备20万元 
A1009港口设备20万元 
编号品目名称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采购限额标准备注
A1010农用机械设备10万元 
A1011工程机械10万元 
A1012园艺机械10万元 
A1013消防设备10万元 
A1014道路清扫设备10万元 
A1015警用设备和用品10万元 
A1016保安设备10万元 
A1018档案、保密设备10万元 
A1019教学设备10万元 
A1020实验室设备20万元 
A1021广播电视、影像设备20万元 
A1022灯光、音响设备20万元 
A1023文艺设备20万元 
A1024体育设备20万元 
A1025地震设备20万元 
A1027电梯和起重设备20万元 
A1028炊事设备10万元 
A1029锅炉10万元 
A1099其他专用设备20万元含气象专用仪器设备、航测设备、警察设备和用品、海关专用物资装备、税务专用物资装备、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等
A1102船只50万元含救助船舶、辑私船、港务监督巡逻艇等
A1103飞机50万元含直升飞机等
A99其他货物10万元 
B工程类  
B01建筑物  
B0101公用房建设50万元 
B0102住房建设50万元 
B0103其他用房建设50万元 
B0104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50万元 
B0105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50万元 
B0199其他建筑设施建设50万元 
编号品目名称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采购限额标准备注
B03环保、绿化工程  
B0301污水处理50万元 
B0303园林绿化工程20万元 
B0304荒山绿化工程50万元 
B0305天然林保护50万元 
B04水利防洪工程  
B0401河道疏浚工程50万元 
B0404江河、湖泊治理工程50万元 
B05交通运输工程  
B0502港口工程50万元 
B08电信工程50万元 
B09修缮、装饰工程20万元 
B10系统集成、网络工程20万元 
B11供暖、制冷工程20万元含太阳能、中央空调
B99其他工程20万元 
C服务类  
C02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20万元 
C03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设计10万元含信息工程监理等
C04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计算机通用软件20万元 
C10物业管理20万元含道路、绿化、照明护养等
C99其他服务20万元含本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部门确定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用服务项目等

东莞市市级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协议供货项目)
 
编号品目名称单项或同类批量  价值采购限额标准备注
A030105摄影摄像器材200万元 
A030106空气调节设备200万元(包括除湿设备)
A030201计算机200万元 
A030202打印机200万元 
A030205复印机200万元 
A030206速印机200万元 
A030208投影仪200万元 
A100401服务器200万元 
A110101公务汽车200万元包括:轿车、吉普车、商务车、面包车、皮卡
A200101纸张200万元包括:复印纸、打印纸等
C01印刷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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