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市级政府采购2006年集中目录及限额标准
作者:亳州市政府采购中 发布于:2007-01-04 13:12:00 来源:亳州市政府采购网
一、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目 录 名 称 限 额 标 准 备 注 一、货物类 (一)电气设备
单价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
或年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电视机 电冰箱 包括冰柜 空调 摄影、摄像器材及设备包括照相机、摄像机、
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等
(二)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单价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
年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打印机 复印机 传真机 速印机 投影仪 扫描仪 其他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三)家具(含办公家具) 年批量采购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四)办公消耗用品(含复印纸等) 年批量采购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五)建筑物 办公、宿舍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年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建筑、装饰材料 (六)物资 救灾救济物资 年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防汛物资 抗灾物资 农用物资 包括良种、育苗 储备物资、燃料等 (七)专用材料 药品及医疗耗材 年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图书资料 包括免费教科书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胶片胶卷、录音录像带 工具和仪器 专业制服与劳保用品 应用软件 目 录 名 称 限 额 标 准 备 注 (八)专用设备 通讯设备 网络设备 计划生育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 消防设备 农业机械设备 包括农机具、水泵、电机等 工程设备 园艺设备 道路清扫设备 警用设备 灯光、音响设备 体育设备 地震设备 档案、保密设备单价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或年
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教学设备 试验设备 炊具设备 其他专用设备 (九)交通工具 轿车 越野汽车(吉普车) 卡车 载客汽车 专用汽车 船只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工程类 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
装修、装饰、拆除、修缮等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三、服务类 工程监理 单项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项目 工程设计 宣传展览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 车辆保险 车辆维修 会议 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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