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霍邱县200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
作者:霍邱县财政局 发布于:2007-03-13 10:34:00 来源:霍邱县政府
一、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货物类:
1、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空调以及采购批量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的电视机、电冰箱等其他办公电器设备。
2、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以及采购批量在0.5万元以上的电话机、碎纸机等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3、家具:批量采购金额在0.5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
4、专用材料:批量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实验室用品、复印纸、专业制服、应用软件等。
5、专用设备:通讯设备、印刷设备、网络设备、医疗设备、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设备、消防设备、工程设备、园艺设备、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水利设备及施工机械、音响、灯光设备、办公场所设备、文艺设备、影像设备、体育设备等以及单项采购量在1万元以上的档案、保密设备、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等。
6、物资:用于办公的专项物资,以及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且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支农物资、防汛物资和救灾物资等。
7、交通工具:各类公务车辆、警务车辆、船只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工程类
1、单项在10万元以上的市政建设项目;
2、单项在3万元以上装修、装饰、改建、扩建等工程
3、单项在2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三)服务类
1、车辆保险
2、一次性在0.6万元以上的会议、接待、培训项目
3、一次性在0.5万元以上的印刷、出版项目
4、一次性在0.8万元以上的汽车维修项目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类: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汽车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工程类:市政工程项目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办公场所维修、装饰工程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单项项目。
(三)服务类:单项采购总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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