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级政府采购2006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作者:池州市人民政府办 发布于:2007-04-20 14:55:00 来源:中国池州市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目录名称 限额标准 备 注 一、货物类 (一)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背投电视 空气调节器 摄影、摄像器材及设备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等 电视机 单价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年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电冰箱、冰柜 洗衣机 吸尘器 (2)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 打印机 复印机 传真机 速印机 投影仪 扫描仪 电话机 年批量采购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碎纸机 其他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3)家具 办公家具 年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4)办公消耗用品 复印纸 定点采购 (5)建筑、装饰材料 年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6)物资 救灾救济物资 年批量采购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防汛物资 抗灾物资 农用物资 包括良种、育苗等 储备物资 燃料 (7)专用材料 药品及医疗耗材 年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图书资料 包括免费教课书等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胶片胶卷 年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录音录像带 工具和仪器 专业制服与劳保用品 应用软件 (8)专用设备 通讯设备 印刷设备 照排设备 网络设备 发电设备 医疗设备、器材 计划生育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 消防设备 农用机械设备 包括农机具、水泵、电机等 工程设备 园艺设备 道路清扫设备 警用设备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灯光、音响设备 舞台设备 体育设备 地震设备 电梯、锅炉设备 档案、保密设备 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年批量采购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 教学设备 实验设备 炊具设备 (9)交通工具 轿车 越野汽车(吉普车) 卡车 载客汽车 专用汽车 包括工程用车、工具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等 船只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工程类 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单项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含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装饰、折除、修缮等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 三、服务类 工程监理 工程设计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 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 包括办公、教学、科研、医疗等软件开发、设计和安装等 车辆保险 车辆维修 印刷 单项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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