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目录 备注 A 货物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等。 协议供货项目 A030106 家用空调器 协议供货项目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含PC服务器。 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2 打印机 含相应的打印机硒鼓。 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4 传真机 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5 复印机 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8 投影仪 包括视频展视台等。 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9 扫描仪 协议供货项目 A030210 计算机相关设备 包括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小型数码录音设备、内存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单价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30211 UPS 协议供货项目 A030212 软件 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防杀病毒软件、网络管理软件,单价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303 家俱 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030301 办公家俱 A030302 宿舍家俱 A04 办公消耗用品 A0401 办公用纸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 协议供货项目 A06 物资 A0601 救灾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2 防汛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3 抗旱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4 农用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6 燃料 协议供货项目 A060601 汽车燃油 A060602 燃料用油 各种采暖制冷锅炉等设备所需的燃料用油 A0699 其他物资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其他物资补贴项目,单价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 专用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速印机等 A1004 网络设备 单价5万元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99 其他网络设备 包括磁盘阵列、硬件防火墙、加密设备等。 A1006 医疗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11 工程机械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1101 推土机 A101102 挖掘机 A101103 装载机 A101104 起重机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19 教学、科研仪器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1902 教学仪器 A101903 科研分析仪器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专用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 A102201 会议系统设备 含视频系统、灯光、音响设备等。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2202 光电显示设备 如大型显示屏等,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24 体育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的通用型体育设备及器材 A1027 电梯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29 锅炉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30 无线电管理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31 节能、节水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 A1032 中央空调 A11 交通工具及配件 A1101 汽车 各类汽车。 协议供货项目 A110101 轿车 A11010101 普通轿车 A11010102 高级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A110104 载客汽车 A11010402 旅行面包车 A11010404 微型客车 A11010499 其他载客汽车 A110105 专用汽车 A11010501 工程汽车 A11010502 工具汽车 A11010504 警用汽车 A11010505 救护车 A1104 汽车轮胎 协议供货项目 B 工程类 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C 服务类 C01 印刷 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各种票据等印刷 协议供货项目 C03 软件开发设计 含方案设计。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 C07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协议供货项目 C0701 汽车保险 C0703 汽车维修 C08 会议接待 协议供货项目 C10 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C11 国际机票代理 协议供货项目 C12 网络建设或维护及系统集成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 C13 大型会展(展览)的承办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C99 其他服务 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有关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 说明:1、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集中
采购预算,并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协议供货,是指由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特定
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由
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定点采购是协议供货的特殊形式。有关协议供货的管理要求参见《江苏省省级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购[2005]18号),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江苏
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栏目。
3、属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代理采购的项目,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可作为
分散采购项目;
二、部门
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单位 项目 省消防总队 消防车辆 专勤器材 消防器材(如水带、灭火药剂等) 个人防护装备 省公安厅 技术侦察设备 公安单警装备 刑侦设备 厅机关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 50万元以下的警用软件 其他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的项目 省教育厅 教学设备(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教学用品 图书(财政补贴资金) 省卫生厅 医疗设备和器械(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医用耗材 药品(在现行集中招标的基础上纳入政府采购监管)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康复训练器具 残疾人辅助器具 残疾人用无障碍设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检验检测及监测设备 省体育局 运动服装 体育设备和器材(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说明:部门集中采购是指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项目 限额标准 货物类 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 服务类 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 工程类 1、房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及修缮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含);2、房屋工程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含)。 说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用于确定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政府采购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之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项目属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同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均适用于《
政府采购法》等规定。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项目 数额标准 货物类 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 服务类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期限内的供应商。 工程类 按省政府苏政发[2004]48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