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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青田县财政局 发布于:2008-12-23 16:41:00 来源:青田县政府采购

    
  青田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青田县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政府采购范围
  
  全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政府管理的各临时机构(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分类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不支付,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28项):电视机、电冰箱、摄影录像设备、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UPS、办公家具、建筑装饰材料、网络设备、发电设备、医疗设备及器械、计划生育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档案保密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电梯、锅炉、中央空调、交通工具、商业软件。
  
  (二)工程类(1项):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
  
  (三)服务类(5项):软件开发设计、交通工具维护保障、公务住宿、中介服务、疗休养服务。
  
  以上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因特殊情况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采购单位自行分散组织采购的,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消防部队技术装备(武警消防部队区域)、技术保密设备(政法系统)、普通教学仪器设备(教育系统)、图书资料(教育系统)、学生宿舍家具(教育系统)、学生课桌椅(教育系统)、质量检测设备(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以上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相关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或本系统)所属各单位的上述项目进行集中后,按规定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政府采购手续后,委托本系统上级部门依法组织部门集中采购,也可以统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进入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采购。
  
  四、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为3万元。
  
  其他工程类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年度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为20万元;其他工程年度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为3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上述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填报政府采购计划表,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在上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五、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和非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建设工程项目(含装饰工程)公开招标的数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青田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其他规定
  
  (一)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无论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均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有关采购信息必须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公告。
  
  (二)采购文件实施统一备案。不论是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将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采购合同)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县会计核算中心、乡镇财政管理中心、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和各采购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节能产品、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政策,优先或强制购买环保节能和自主创新产品。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3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31号)文件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产品的绿色环保、节能、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要求及优惠幅度,应当在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中充分体现优先采购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的政策导向作用。
  
  (五)本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青田县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
 

      

A

货 物 类

 

A01

   

 

A02

建筑物

 

A0201

办公用房

 

A0202

宿舍用房

 

A0299

其他建筑物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

包括大屏幕彩电 

A030102

电冰箱  *

 

A030103

洗衣机

 

A030104

吸尘器

 

A030105

摄影摄像设备  *^

包括摄像机、光学.数码相机等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

包括多联、窗式、分体或柜式空调、恒温恒湿设备

A030199

其他电器设备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

包括台式、便携式电脑

A030202

打印机  *^

 

A030203

电话机

包括无线移动电话 、车载电话

A030204

传真机  *^

 

A030205

复印机  *^

 

A030206

速印机  *^

包括高速油印机、一体化速印机

A030207

碎纸机

 

A030208

投影仪  *^

 

A030209

扫描仪  *^

 

A030210

UPS*

 

A030299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3

家 具

 

A030301

办公家具  *^

 

A030302

宿舍家具

 

A030399

其他家具

包括学生课桌椅等

A04

办公消耗用品

 

A0401

办公用纸 

 

A0402

办公设备耗材

包括计算机用移动硬盘、可写光盘、优盘、软盘、刻录机、多媒体音箱、耳机、鼠标,以及打印、复印及传真设备用硒鼓、墨盒、墨粉、色带等耗材及配件。

A0403

办公文具用品

包括档案夹、笔、计算器、文具架等

A0499

其他易耗品

 

A05

建筑、装饰材料*

包括水泥、木材、板材、金属材料、瓷砖、清洁用具、玻璃等建筑装饰材料

A06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4

农用物资

 

A0605

储备物资

包括粮食、糖、棉花等

A0606

 

 

A0699

其他物资

 

A07

专用材料

 

A0701

药品

 

A0702

医疗耗材

 

A0703

图书资料

包括电子出版物

A0708

工作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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