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厦门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9-06-05 09:38:00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网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09年度
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财政局:
为明确2009年度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采购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同时也便于各单位及时准确编报新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我局对以往的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做了进一步的调整,现将2009年度我市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编报200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时应以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依据。
二、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三、各单位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鼓励使用地产优质产品。
四、政府采购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通用采购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依法组建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
五、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相关设备时,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采购方式(协议供货除外),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财政局批准。不足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视项目情况依法选择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
六、原协议供货类部分设备政府采购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适时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或网上竞价,包括一般办公用品(如复印纸、笔、文件夹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视机、办公桌椅、学校课桌椅、医疗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财政投融资基建项目中的电梯(含扶梯)、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组等。
附件:《2009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二○○九年一月十日
附:
2009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须采用集中采购形式
A:货物类
项目编码品目名称限额
一级二级三级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电视机
A030102电冰箱单价3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30103洗衣机单价3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30104电热水器单价3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30105摄影、摄像器材单价或批量5000元以上
A030106空调
A030107影碟机(指VCD、DVD、超级VCD等)单价3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计算机
A030202打印机
A030204传真机
A030205复印机(含数码印刷一体机、速印机)
A030207碎纸机
A030208投影机
A030209扫描仪
A030210不间断电源(UPS)
A0303 家具
A030301办公桌椅批量10万元以上
A030302其它批量10万元以上
A04 办公用品
A0401 办公用复印纸从2009年4月1日起纳入
A0402 办公用笔从2009年4月1日起纳入
A0403 办公用文件夹从2009年4月1日起纳入
A06 物资批量20万元以上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5 储备物资(包括粮食、棉花、糖等)
A07 专用材料
A0704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批量20万元以上
A0706 工具和仪器批量20万元以上
A0707 图书资料批量10万元以上
A10 专用设备
A1001 通讯设备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2 印刷、照排设备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3 软件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服务器
A100402路由器
A100403交换机
A100405防火墙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8 监控报警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1 工程机械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2 园艺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3 消防设备、器材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4 道路清扫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5 警用设备、用品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9 教学设备(含设施)
A101901学校课桌椅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902其他教学设备(含设施)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0 实验室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3 文艺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4 体育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5 地震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6 殡仪火化设备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7 电梯和起重机
A1028 备用发电机组
A11 污水处理系统20万元以上
A12 电力工程、电网改造(含电力电气设备、器材)20万元以上
A13 智能化系统(含系统集成、网络、综合布线等)20万元以上
A14 弱电系统20万元以上
A15 景观系统20万元以上
A16 净化系统20万元以上
A17 中央空调系统
A18 交通工具
A1801 汽车
A180101轿车
A180104载客汽车(旅行面包车、公共汽车、微型客车、越野汽车、吉普车、其他载客汽车)
A110105专用汽车(工程车、工具车、卡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皮卡、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
A110106摩托车
A110107电瓶车
A1802 船只
B: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类
B01 市政建设项目
B0101 市政道路建设50万元以上
B0102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20万元以上
B0103 自来水输水20万元以上
B02 环保、绿化项目
B0202 市政垃圾处理20万元以上
B0204 荒山绿化50万元以上
B0205 天然林保护50万元以上
B03 水利、防洪设施50万元以上
C: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20万元以上
C02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20万元以上
C03 布展、气氛布置、节日摆花20万元以上
C04 雕塑20万元以上
C05 广告20万元以上
C06 物业管理50万元以上
C07 卫生保洁20万元以上
C08 绿化养护20万元以上
C09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
C10 车辆保险定点采购
C11 保险经纪服务定点采购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应实行政府采购,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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