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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0-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作者:广西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于:2009-09-02 13:22:00 来源:中国广西政府采购网

  桂政办发〔2009〕144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2011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我区2010-2011 年政府采购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2010-2011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或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进行政府采购。

  二、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采购范围、方式、程序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受理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投诉。

  三、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根据《目录及标准》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依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及时编报政府采购计划。

  对不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财政部门停止按预算向其拨付资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要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采购人没有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不准代理其政府采购事宜。

  《目录及标准》中单项采购项目是指单个采购品目或预算专项,批量采购项目是指年度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总量。财政安排的专项采购以预算资金为准,配套资金项目以项目总投资为准。

  复合采购项目是指一个采购项目中既含有货物又含有工程或服务的采购项目,按照采购资金比重最大的项目确定其属性。

  四、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通用类目录和专用类目录两大部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五、集中采购目录中属通用的、零星的、经常性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如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消耗用品、会议、印刷、小额工程、汽车和汽车的加油、保险、维修以及工程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勘察等项目可分别进行协议供货采购或定点采购。

  六、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基础上,依照本《目录及标准》调整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制定所辖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七、本《目录及标准》自2010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1 年12 月31 日。施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公布,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反映。

  附件:2010—2011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2011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 集中采购目录

  目录编码 品目名称        备 注

  (一)通用类政府采购目录

  1A 货物类

  1A01 电器设备

  1A0101 电视机

  1A0102 电冰箱(冰柜)

  1A0103 摄影和摄像器材

  1A0104 空气调节设备

  1A0105 其他电器设备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1 万元以上

  1A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1A0201 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1A0202 打印机

  1A0203 传真机

  1A0204 复印机

  1A0205 速印机

  1A0206 投影仪

  1A0207 扫描仪

  1A0208 多功能一体机

  1A0209 刻录机

  1A0210 正版通用软件

  1A0211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1A03 交通工具

  1A0301 轿车

  1A0302 越野车(吉普车)

  1A0303 旅行车(面包车)

  1A0304 卡车

  1A0305 载客汽车(大、小客车)

  1A0306 皮卡

  1A0307 摩托车

  1A0308 公务用船舶

  1A0309 专用车辆   指事先在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警用、监测、消防、电视、卫生、救护等专业工作车辆

  1A04 办公消耗用品

  1A0401纸张(含复印纸、打印纸等)

  1A0402 U 盘(含移动硬盘)

  1A0403办公自动化设备耗材 (含墨盒、墨粉、硒鼓、油墨等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耗材)

  1A05 办公家具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1 万元以上

  1A06 锅炉

  1A07 发配电设备

  1B 工程类

  1B01统一建设的公用房、住房和廉租房

  1B02 统一组织的房屋修缮、装修

  1C 服务类

  1C01 公务车辆保险

  1C02 公务车辆维修

  1C03 公务车辆加油

  1C04 会议服务

  1C05 工程监理

  1C06 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勘察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5 万元以上

  (二)专用类政府采购目录

  2A 货物类

  2A01 物资

  2A0101 救灾物资

  2A0102 防汛物资

  2A0103 抗旱物资

  2A0104 农用物资

  2A0105 储备物资

  2A0106 慰问物资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1 万元以上

  2A02 通信设备

  2A0201 无线电监测设备及器械

  2A03 网络设备及网络配套设备

  2A0301 服务器

  2A0302 路由器

  2A0303 交换机

  2A0304 调制解调器

  2A0305 磁带库

  2A0306 磁盘阵列

  2A0307 防火墙

  2A0308 加密设备

  2A04 医疗设备、器械

  2A05 计划生育设备

  2A06 消防设备

  2A07 警用设备和用品

  2A08 监控保安设备

  2A09 教学设备

  2A10 实验室设备

  2A1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2A12 灯光、音响设备

  2A13 文艺设备

  2A14 体育设备及器材

  2A15 船只

  2A1501 救助船舶

  2A1502 缉私船

  2A1503 港务监督巡逻艇

  2A16 电梯

  2A17 中央空调

  2A18 环保监测设备及器械

  2A19 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2A20 农用机械及设备

  2A21 林业专用设备

  2A22 水产畜牧专用设备

  2A23 水利专用设备

  2A24交通专用设备(含交通指示灯、牌,交通电子监控设备)

  2A25 海洋、气象专用仪器设备

  2A26防震、防雷、地质勘察、测绘仪器设备

  2A27其他专用设备(包括: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航测设备、税务专用物资装备、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等)

  2A28 各种疫苗、药品

  2A29 公务服装及相关用品

  2A30 专用材料

  2A31 图书资料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1 万元以上

  2A32 中小学免费教科书

  2B 工程类

  2B01本单位公用房建设和宿舍建设

  2B02本单位公用房和宿舍修缮、装饰工程

  2B03 本单位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2B04 供水、供暖、供热、供气工程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20 万元以上

  2B05 市政建设工程

  2B0501 市政道路工程

  2B0502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2B06 环保、园林、绿化工程

  2B07 污水处理工程

  2B08 水利、防洪工程

  2B0801 河道疏浚工程

  2B0802大坝、水库、闸门、泄洪、排涝工程

  2B0803 农田水利工程

  2B09 交通运输工程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20 万元以上,

  2B10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B11 其他工程

  2B1101 系统集成

  2B1102 网络工程

  2B1103 监控工程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20 万元以上

  2C 服务类

  2C01 印刷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1 万元以上

  2C02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监理

  2C03 租赁服务

  2C0301 办公用房租赁

  2C0302 宿舍用房租赁

  2C0303 通讯线路租赁

  2C0304 网络租用

  2C0305 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

  2C04其他服务(包括:审计、评估、咨询、广告设计,可行性研究、规划、项目代建单位等服务)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10 万元以上

  二、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 货物类。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单项金额(年度)在1万元以下但批量金额(年度)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

  (二)工程类(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 服务类

  自治区本级、地级市(年度)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单项金额(年度)在1万元以下但批量金额(年度)在10万元以上的服务。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货物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20 万元以上的、服务单项或者批量采购达到50 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2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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