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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1-20 10:00:00 来源:中国蚌埠市政府采购

  关于印发2010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蚌政办﹝2009﹞117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10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目录名称 限额标准 备注
  
  货物类
  
  一般设备
  
  电器设备
  
  电视机 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电冰箱 包括电冰柜、冷藏柜等
  
  空气调节器 包括分体壁挂式、柜式、天花板嵌入式(吸顶式)、分体风管机(天井式)等
  
  摄影摄像器材及设备 包括数码照相机、数码摄象机、摄录一体机、胶片单反照相机(含镜头)等
  
  其他电器设备 包括DVD,其他音响设备等
  
  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 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包括台式机、笔记本、小型机、数据工作站和其他外部设备等
  
  打印机
  
  复印机
  
  速印机
  
  投影仪
  
  多功能一体机
  
  扫描仪
  
  传真机
  
  碎纸机
  
  家具
  
  办公家具 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宿舍家具
  
  办公消耗用品
  
  复印纸 定点采购
  
  建筑、装饰材料 批量采购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
  
  元)
  
  物资
  
  救灾救济物资 批量采购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防汛物资
  
  抗灾物资
  
  农用物资
  
  专用材料
  
  药品及医疗耗材 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图书资料
  
  工具和仪器
  
  专业制服
  
  劳保用品
  
  应用软件
  
  专用设备
  
  通讯设备 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网络设备 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等
  
  医疗设备、器材
  
  计划生育设备、器材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发电、配电设备
  
  消防设备
  
  农用机械设备 包括农机具、水泵、电机等
  
  工程机械
  
  园艺机械
  
  警用设备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灯光音响设备
  
  舞台设备
  
  体育设备
  
  电梯、起重机
  
  锅炉
  
  印刷设备
  
  照排设备
  
  文艺设备
  
  档案、保密设备
  
  教学设备
  
  实验设备
  
  炊事设备
  
  市政工程设备 包括防洪排涝、污水处理、园林绿化、路灯器械、环卫设备
  
  交通工具
  
  轿车全部
  
  越野汽车(吉普车)
  
  旅行面包车
  
  载客汽车
  
  专用汽车全部包括工程用车、工具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无线电监测车、洒水车、道路清洁用车、其他专业用车等
  
  其他交通工具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包括船只、摩托车、电车等
  
  工程类
  
  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单项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
  
  上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装饰、拆除、修缮等工程项目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
  
  服务类
  
  大宗书籍、资料印刷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
  
  工程监理
  
  工程设计
  
  大型宣传展览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包括办公、教学、科研、医疗等软件开发、设计和安装等
  
  车辆保险
  
  车辆维修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类
  
  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汽车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工程类
  
  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项目,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服务类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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