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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作者:扬州市财政局 发布于:2011-03-22 15:54:00 来源: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公布《扬州市2011年政府集中

  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的授权,现将《扬州市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扬州市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扬州市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

  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   号 目   录 备     注

  A

  货物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单价3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30102

  电冰箱

  包括冰柜。单价3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等。市本级协议供货。

  A030106

  家用空调

  市本级协议供货。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含PC服务器。市本级协议供货。

  A030202

  打印机

  含相应的打印机硒鼓等。市本级协议供货。

  A030204

  传真机

  市本级协议供货。

  A030205

  复印机

  市本级协议供货。

  A030208

  投影仪

  包括视频展视台等。市本级协议供货。

  A030209

  扫描仪

  A030210

  计算机相关设备

  包括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小型数码录音设备、内存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A030211

  UPS

  A030212

  软件

  单价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的通用软件,如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防杀毒软件、网络等应用软件

  A0303

  家俱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30301

  办公家俱

  A030302

  宿舍家俱

  A04

  办公消耗用品

  定点采购

  A0401

  办公用纸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纸等。

  A0402

  文化用品

  A0403

  办公自动化耗材

  硒鼓、软盘、可写光盘、优盘、墨盒、色带等。

  A06

  物资

  A0601

  救灾物资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2

  防汛物资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3

  抗旱物资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4

  农用物资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6

  燃料

  A060601

  汽车燃油

  定点采购

  A0699

  其他物资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其他物资项目,单价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7

  专用材料

  A0708

  制装

  工作用制装,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不含学生服。

  A10

  专用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速印机等。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99

  其他网络设备

  包括磁盘阵列、硬件防火墙、加密设备等。

  A1005

  信息安全设备

  A100501

  防火墙

  A100502

  入侵检测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1

  工程机械

  A101101

  推土机

  A101102

  挖掘机

  A101103

  装载机

  A101104

  起重机

  A1013

  消防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9

  教学、科研仪器

  非教育系统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901

  检验检测监测设备

  A101902

  教学仪器

  A101903

  科学分析仪器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专用设备

  非广电系统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

  A102201

  会议系统设备

  含视频系统、灯光、音响设备等。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2202

  光电显示设备

  如大型显示屏、LED产品。

  A1024

  体育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27

  电梯

  A1028

  炊事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29

  锅炉

  A1030

  无线电管理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31

  节能、节水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32

  中央空调

  A1033

  太阳能光伏产品

  A1099

  其他专用设备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用设备采购,单价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11

  交通工具及配件

  A1101

  汽车

  各类汽车。市本级协议供货。

  A110101

  轿车

  A11010101

  普通轿车

  A11010102

  高级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A110104

  载客汽车

  A11010402

  旅行面包车

  A11010404

  微型客车

  A11010499

  其他载客汽车

  A110105

  专用汽车

  A11010501

  工程汽车

  A11010502

  工具汽车

  A11010504

  警用汽车

  A11010505

  救护车

  A1104

  汽车轮胎

  市本级协议供货。

  B

  工程类

  B01 建筑物

  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

  B02

  市政建设工程

  B0303

  园林绿化工程

  C

  服务类

  C01

  印刷

  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等印刷。定点采购。

  C03

  软件开发设计

  含方案设计。

  C07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C0701

  汽车保险

  定点采购。

  C0703

  汽车维修

  定点采购。

  C10

  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

  C11

  国际机票代理

  定点采购。

  C12

  网络建设、维护及系统集成

  C99

  其他服务

  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有关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

  说明: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并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特定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的形式固定,由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定点采购是协议供货的特殊形式。本目录规定实行协议供货管理的项目均适用于市本级,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决定是否采用此类管理方式。

  3、除汽车以外各类采购项目协议供货的限额标准为20万元(含),标准以上的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二、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市本级)

  部门单位

  项目

  市教育局

  教学设备(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教学用品

  市广播电视总台

  广播影视设备

  灯光音响设备

  市体育局

  运动服装

  体育设备和器材(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说明:部门集中采购是指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本目录规定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适用于市本级,各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决定此类项目是否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三、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项目

  限额标准

  货物类

  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

  服务类

  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

  工程类

  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

  凡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达到以上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属于政府分散采购范围,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同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采购人如果自身达不到组织分散采购要求的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也可以委托具备政府采购甲级、乙级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购采购。

  四、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项目

  数额标准

  货物类

  LED和太阳能光伏产品单项或批量采购100万元(含)以上。其他货物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含)以上。

  服务类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期限内的供应商。

  工程类

  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含)以上。

  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以上标准,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均应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因特殊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须报扬州市财政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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