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4年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作者:泰安 发布于:2013-10-24 14:41:08 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

泰政发 〔2013〕33号

 

关于公布2014年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2014年泰安市政府集中采 购目录》,现予公布。

一、政府采购范围。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 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以及以上述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政府融资、借款或贷款等)采购本目录内的货物、服务和 工程项目的,均应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本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 和工程项目的,参照执行本目录的相关规定。

二、组织形式和限额标准。2014年,市政府采购实行集中 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采取批量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部门分散采购等方式。

(一)批量集中采购。小型机、公务用车两个品目实行批量 集中采购,财政部门汇总采购人提报的采购计划后,委托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中标供应商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采购 人名单、货物数量和型号配送到采购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供应 商签订采购合同、组织验收并履行货款支付手续。

(二)部门集中采购。凡列入本目录但未纳入批量集中采购 范围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3万元以上的 服务或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其中,单 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80万元以上的货物、3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 项目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类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人通过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 台提报采购计划、抽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组织实施。

(三)部门分散采购。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网上超市、 自行采购等。2014年对公务用印刷、公务机票、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专用通讯网租赁、工程监理等项目试行定点采购。采购纳 入定点采购范围的项目,采购人须在定点供应商中选择确定供应 商,并按规定签订合同和支付资金。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办公耗 材及服务类项目采用网上超市采购。

未纳入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网上超市采购范围且单项 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货物、3万元以下的服务或10万 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 《泰安市市级采购人自行 采购操作规程》组织实施。

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各部门、单位自行采购同一货物总额不 得超过8万元,同一服务不得超过5万元,同一工程不得超过15 万元。不得化整为零或将相同项目拆分采购。

三、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管理。凡购买本目录内项目 的,各部门、单位均应按 《泰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 的有关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复后执 行。预算单位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预算。未编制政府 采购预算的采购计划,财政部门不得受理。未编制采购计划的, 不得进行政府采购。

四、省直驻泰单位政府采购程序。省直驻泰单位采购货物、 服务、工程等项目的,应在采购计划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并通过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下达给泰安市财政局后,按照政府 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五、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优先采购列入 《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和中 小微企业产品。对列入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的产品,严 格执行强制采购政策。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要严格落实 《财 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 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 自实 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2014年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6日

附件

2014 年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编 码 品目名称 采购形式

预算额 5 万以上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5 万以下的,实行分散采购

A 货物 

A01 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

A02 通用设备

A0201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0302 小型机 批量采购

A020102 计算机网络设备

A020103 信息安全设备

A020104 终端设备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A020107 机房辅助设备

A020108 计算机软件

A020109 计算机设备零部件

A02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A0202 办公设备

A0203 车辆

A02030501 轿车 批量采购

A0204 图书档案设备

A0205 机械设备

A0206 电气设备

A0208 通信设备

A0209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A0210 仪器仪表

A0211 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A0212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A03 专用设备

A0301 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

A04 文物和陈列品

A05 图书和档案

A06 家具用具

A07 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

A08 纸、纸制品及印刷品

A09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A0901 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

A0902 硒鼓、粉盒

A0903 墨、颜料

A0904 文教用品

A0905 清洁用品

A0906 信息化学品

A10 建筑建材

A12 农林牧渔业产品

A13 矿与矿物

A15 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A16 炼焦产品、炼油产品

A17 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A18 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

A19 无形资产

A99 其他货物

预算额10万以上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10万以下的,实行分散采购

B 工程 

B01 建筑物施工

B02 构筑物施工

B03 工程准备

B05 专业施工

B06 建筑安装工程

B0601 电子工程安装

B0602 智能化安装工程

B0603 电力系统安装

B0604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B0605 供暖设备安装

B0606 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B0607 燃气设备安装

B0608 大型设备安装

B0699 其他安装

B07 装修工程

B08 修缮工程

B09 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

B99 其他建筑工程

预算额 3 万元以上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3 万元 以下的,实行分散采购

C 服务 

C01 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

C02 信息技术服务

C03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

C0302 互联网信息服务

C04 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

C0408 专用通讯网租赁 定点采购

C05 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1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2 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0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定点采购

C050302 车辆加油服务 定点采购

C06 会议和展览服务

C07 住宿和餐饮服务

C08 商务服务

C0814 印刷和出版服务

C081401 印刷服务 定点采购

C0815 翻译服务

C0816 票务代理服务

C081601 公务机票代理 定点采购

C09 专业技术服务

C10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C1006 工程监理 定点采购

C11 水利管理服务

C12 房地产服务

C13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C15 金融服务

C1504 机动车保险服务 定点采购

C16 环境服务

C17 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

C18 教育服务

C19 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

C20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C21 农林牧副渔服务

C22 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

C23 批发和零售服务

C99 其他服务

备注:1.以上目录按照财政部2012年5月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制定;

2.目录中无注明批量采购的品目,限额以上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限额以下无注明定点采购的品目实行自行采购。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