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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作者:连云港市财政局 发布于:2012-02-03 14:20:26 来源: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制定了《连云港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也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二、采购人要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三、采购人要严格按照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编制2012年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详细列出集中采购目录之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并全部编入2012年部门预算。
  
  四、对于基本办公设备的采购,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办公配置标准,逐步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或实物配发等办法,提高政府采购综合效益。
  
  五、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必须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申请市级财政部门批准。
  
  六、市财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认真督查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驻连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我市政府采购工作。
  
  附件:连云港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连云港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目 录

备 注

A

货物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单价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30101

电视机

包括大型户外光电显示设备

A030102

电冰箱

包括冰柜、冷柜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协议供货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空调器、中央空调、除湿设备等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协议供货

A030201

计算机

含PC服务器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8

投影仪

包括视频展视台等

A030209

扫描仪

A030210

计算机相关设备

单价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包括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小型数码录音设备、内存盘、电子白板等移动存储设备。显示器为协议供货。

A030211

UPS

单价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30212

软件

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防杀病毒软件。

A0303

家俱

单价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30301

办公家俱

 

A030302

宿舍家俱

 

A030399

其他家具

包括教学家俱。

A04

办公消耗用品

 

A0401

办公用纸

定点管理。市区联合采购。

A06

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4

农用物资

A0606

燃料

A060601

汽车燃油

定点管理。市区联合采购。

A060602

燃料用油

各种采暖制冷锅炉等设备所需的燃料用油。

A07

专用材料

 

A0701

药品

省统一招标。

A0708

制装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10

专用设备

单价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1002

印刷设备

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速印机等。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协议供货

A100402

路由器

协议供货

A100403

交换机

协议供货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09

消防设备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A1011

工程机械

A101101

推土机

A101102

挖掘机

A101103

装载机

A101104

起重机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科研仪器

A1020

实验室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专用设备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

A102201

会议系统设备

含视频系统、灯光、音响设备等。

A102202

光电显示设备

大型显示屏等。

A1024

体育设备(体育设施)

A1027

电梯

A1028

炊事设备

A1029

锅炉

A1030

无线电管理设备

A1031

节能、节水设备

A1032

环卫设备、器材

A11

交通工具及配件

A1101

汽车

协议供货

A1104

汽车轮胎

协议供货

B

工程类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

B01

建筑工程

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的各类建设工程。

B02

市政建设工程

B03

环保绿化工程

B04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B05

土地整治等项目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

C

服务类

 

C01

印刷

定点管理。市区联合采购。

C03

软件开发设计

含方案设计。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

C07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定点管理。市区联合采购。

C0701

汽车保险

C0703

C08

会议接待

C10

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

C11

国际机票代理

C13

大型会展(展览)的承办

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为: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1万元。
  
  (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货物、工程、服务类50万元。
  
  (三)建筑工程单项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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