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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厦门 发布于:2011-08-17 22:39:35 来源:厦门政府采购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财政局:

  为明确2012年度政府采购范围,编制好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采购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现将2012年度我市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必须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二、各单位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使用地产优质产品。

  三、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时,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采购方式,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财政局批准。不足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视项目情况依法选择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

  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2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附:

  2012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应当采用集中采购形式

  项目编码

  品目名称

  限额

  说明

  一级

  二级

  三级

  A :货物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102

  电冰箱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103

  洗衣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104

  电热水器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106

  空调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107

  影碟机(指VCD、DVD、超级VCD等)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202

  打印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204

  传真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205

  复印机(含数码印刷一体机、速印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207

  碎纸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208

  投影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209

  扫描仪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210

  不间断电源(UPS)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3

  家具

  A030301

  办公桌椅

  批量10万元以上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30302

  其它家具

  批量10万元以上

  A04

  办公用品

  A0401

  办公用复印纸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499

  A049901

  办公用笔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499

  A049902

  办公用文件夹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06

  物资

  批量20万元以上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5

  储备物资(包括粮食、棉花、糖等)

  A07

  专用材料

  A0704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批量20万元以上

  A0706

  工具和仪器

  批量20万元以上

  A0707

  图书资料

  批量10万元以上

  A10

  专用设备

  A1001

  通讯设备

  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2

  印刷、照排设备

  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3

  软件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100402

  路由器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100403

  交换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100405

  防火墙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8

  监控报警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1

  工程机械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2

  园艺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3

  消防设备、器材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4

  道路清扫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5

  警用设备、用品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9

  教学设备(含设施)

  A101901

  学校课桌椅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101902

  其他教学设备(含设施)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0

  实验室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3

  文艺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4

  体育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5

  地震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6

  殡仪火化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7

  电梯和起重机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1030

  备用发电机组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A11

  交通工具

  A1101

  汽车

  A110101

  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4

  载客汽车(旅行面包车、公共汽车、微型客车、其他载客汽车)

  A110105

  专用汽车(工程车、工具车、卡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皮卡、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

  A110106

  摩托车

  A110107

  电瓶车

  A1102

  船只

  A12

  污水处理系统

  20万元以上

  A13

  电力工程、电网改造(含电力电气设备、器材)

  20万元以上

  A14

  智能化系统(含系统集成、网络、综合布线等)

  20万元以上

  A15

  弱电系统

  20万元以上

  A16

  景观系统

  20万元以上

  A17

  净化系统

  20万元以上

  A18

  中央空调系统

  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B :工程类

  30万元以上

  适用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金额30万元以上的工程纳入政府采购

  C :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

  20万元以上

  C03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50万元以上

  C07

  C0703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C070301

  车辆保险

  定点采购

  C070303

  车辆维修

  定点采购

  C10

  物业管理

  C1001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

  按《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物业费管理暂行办法》(厦财行〔2010〕11号文件附件)等规定执行

  C1002

  其他单位物业管理

  50万元以上

  C11

  布展、气氛布置、节日摆花

  20万元以上

  C12

  雕塑

  20万元以上

  C13

  广告

  20万元以上

  C14

  卫生保洁

  20万元以上

  C15

  绿化养护

  20万元以上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应实行政府采购,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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