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采购目录 备注 起点金额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电视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 电冰箱 摄影、摄像器材 不含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影碟机 包括VCD、DVD、超级VCD等 家用空调 实行协议供货 单项或批量0.5万元及其以上 (2)办公自动化设备 实行协议供货 单项或批量0.5万元及其以上 包括PC服务器 包括相应的打印机硒鼓 投影仪 包括视频展示台等 数码照相机 数码摄像机 扫描仪 电话机 包括对讲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 传真机 碎纸机 不间断电源(UPS) 计算机配件 包括刻录机、内存条、鼠标、键盘、摄像头等 移动存储设备 包括移动硬盘、U盘、数码相机伴侣、小型数码录音设备等 (3)通用软件 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自动化、防杀病毒等通用软件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 (4)家具 办公家俱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宿舍及餐厅家俱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学校课桌椅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窗帘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2.网络设备 包括服务器(PC服务器除外)、路由器、工作站、磁盘阵列、加密设备、调制解调器等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 交换机、硬件防火墙 实行协议供货 单项或批量1万元及其以上 3.办公消耗用品 办公用纸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纸等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 办公耗材 包括墨盒、墨粉、色带、磁盘、光盘等 4.药品、医疗耗材及医用试剂 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使用的 5.专用设备 包括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器械;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消防设备;道路清扫及环卫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保安设备;档案、保密设备(包括金属文件柜);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殡仪火化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防汛排涝设备;节水节能设备;中央空调。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 6.交通工具 汽车 小轿车、MPV、越野车、客车、皮卡 实行协议供货 专用车辆 包括工程车、工具车、卡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摩托车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电动车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船只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二)工程类 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基建、装修、修缮、市政、人防、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绿化、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类项目 按苏高新管[2007]12号文件及其相关规定 (三)服务类 印刷 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各种票据等印刷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 车辆定点保险 车辆定点加油 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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