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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2011年政府采购目录

作者:吴江采购办 发布于:2011-04-12 11:55:37 来源:苏州政府采购网

 

吴江市2011年政府采购目录
一、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起点金额
采购目录
备注
起点金额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电视机
 
单次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电冰箱
 
摄影、摄像器材
不含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影碟机
包括VCD、DVD、超级VCD等
家用空调机
包括挂壁机、柜机、吸顶机
实行协议供货
(2)办公自动化设备
 
 
包括PC服务器
实行协议供货
 
包括多功能一体机
包括速印机
投影仪
包括电子展台
数码照相机
 
数码摄像机
 
电话机
包括对讲机
单次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传真机
 
碎纸机
 
扫描仪
 
不间断电源(UPS)
 
计算机配件
包括刻录机、内存条、鼠标、键盘、摄像头等
移动存储设备
包括移动硬盘、U盘、数码相机伴侣、小型数码录音设备等
(3)通用软件
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自动化、防杀病毒等通用软件
单次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4)家具
 
 
办公家俱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20万元及其以上
宿舍及餐厅家俱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20万元及其以上
学校课桌椅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20万元及其以上
包括服务器(PC服务器除外)、路由器交换机、工作站、磁盘阵列、硬件防火墙、加密设备、调制解调器等
单次采购金额3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3.办公消耗用品
 
 
办公用纸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纸等
实行协议供货
办公耗材
包括墨盒、墨粉、色带、磁盘、光盘等
4、医疗耗材及医用试剂
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使用的(列入国家、江苏省集中招标的除外)
 
5.专用设备
包括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器械;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消防设备;道路清扫及环卫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保安设备;档案、保密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殡仪火化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防汛排涝设备;节水节能设备
各类专用设备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20万元及其以上
6.涂料
将工程用涂料作为甲供材料采购
 批量在10万元及以上
7.交通工具
 
 
汽车
小轿车、MPV、越野车、客车、皮卡
实行协议供货
包括工程车、工具车、卡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摩托车、电瓶车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船只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二)工程类
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基建、装修、修缮、市政、人防、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绿化、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类项目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
(三)服务类
 
 
印刷
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等印刷
单次采购金额0.5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软件开发设计
含方案设计
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其以上
车辆定点维修
 
单次采购金额0.2万元及其以上,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车辆定点保险
 
 
绿化养护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
工程造价评审
 
 
物业管理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目录外,单项或批量达到20万元及其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
各预算单位使用含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同样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制度的规定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二、相关说明
(一)采购单位采购“起点金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均可自行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吴江政府采购网(www.wjczj.gov.cn)协议供货栏目。
(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采购由卫生局操作;教育设备的采购由教育局操作;工程类项目在有形市场操作。
(三)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我市政府采购专人负责制度,制定好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具体要在政府采购的组织、预算、计划、实施、验收、监督等方面明确内部工作机制。
(四)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11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按照本目录及标准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项目的部门预算。
(五)各预算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财库〔2007〕29号)的要求,做好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并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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