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级政府采购2008年度集中采购
一、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目录名称限额标准备 注
货物类
一般设备
电器设备
电视机单价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或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电冰箱包括冰柜、冷藏柜等
洗衣机
吸尘器
空气调节器
摄影、摄像器材及设备
其他电器设备包括DVD、其他音响设备等
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 包括台式机、笔记本、小型机、数据工作站和其他外部设备等
打印机
复印机
传真机
速印机
投影仪
扫描仪
电话机批量采购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碎纸机
其他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家具
办公家具批量采购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办公消耗用品
复印纸 定点采购
建筑、装饰材料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物资
救灾救济物资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防汛物资
抗灾物资
农用物资包括良种等
储备物资
燃料
专用材料
图书资料批量采购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
包括中小学免费教课书、大中专院校图书馆藏书等
药品及医疗耗材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胶片胶卷
录音录像带
工具和仪器
应用软件
专业制服与劳保用品
专用设备
通讯设备
网络设备 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等
医疗设备、器材
计划生育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
消防设备
农用机械设备 包括农机具、水泵、电机等
工程设备
园艺设备
道路清扫设备
警用设备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灯光、音响设备
舞台设备
体育设备
地震设备
电梯、锅炉设备
档案、保密设备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采购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
教学设备
实验设备
炊具设备
交通工具
轿车
越野汽车(吉普车)
卡车
载客汽车
专用汽车
包括工程用车、工具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无线电监测车、道路清洁用车、其他专业用车等
船只及其他交通工具
工程类
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单项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财政性资金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装饰、拆除、修缮、绿化等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单项金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项目
服务类
服务类
大宗书籍、资料印刷、广告
工程监理
工程设计
宣传展览
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服务2万元以上(含2万元)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单项金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项目包括办公、教学、科研、医疗等软件开发、设计和安装等
车辆保险
车辆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