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0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作者:汉中市政府 发布于:2007-08-17 11:15:45 来源: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品目名称
市本级集中采购
限额标准
县(区)集中采购
限额标准
备注
一、货物类
1、电器设备
空气调节设备
电视机、影碟机、电冰箱、吸尘器等其他电器设备
单次采购1万元以上或
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单次采购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000元以上
2、办公自动化设备
传真机、碎纸机、扫描仪
5000元以上(含5000元)
执行市级标准
速印机
投影机
摄影、摄像、录音设备
刻录机
UPS电源
5000元以上(含5000元)
执行市级标准
计算机软件(开发)
5000元以上(含5000元)
执行市级标准
3、家具
5万元以上(含5万元)
1万元以(含1万元)
4、奖牌、锦旗
100面以上(含100面)
50面以上(含50面)
品目名称
市本级集中采购
限额标准
县(区)集中采购
限额标准
备注
5、专用设备
电梯
锅炉
通讯设备
5000元以上(含5000元)
执行市级标准
医疗器械
3万元以上(含3万元)
1万元以上(含1万元)
计划生育设备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农用机械设备
消防设备
道路清扫设备
警用设备和用品
保安设备
印刷设备
教学设备
各种实验设备
广播电视、影视设备
灯光、音响设备
体育设备
环保监测设备
其他专用设备
品目名称
市本级集中采购
限额标准
县(区)集中采购
限额标准
备注
6、专用材料
图书及资料
3万元以上(含3万元)
1万元以上(含1万元)
7、救灾、防汛储备物资
1万元以上(含1万元)
1万元以上(含1万元)
8、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
项目中的货物、农用物资、种苗
1万元以上(含1万元)
1万元以上(含1万元)
9、交通工具
轿车
越野汽车(吉普车)
卡车
载客汽车
旅行面包车
微型客车
其他载客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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