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作者:厦门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7-08-08 10:18:18 来源:厦门市政府采购网
厦财购〔2007〕12号
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财政局:
为明确新年度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采购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同时也便于各单位及时准确编报新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我局对以往的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作了进一步的调整,现将2008年度我市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编报200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时应以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依据。
2、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3、各单位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鼓励使用地产名优产品。
4、政府采购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依法按集中采购程序委托具备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在规定的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为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采购。
5、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相关设备时,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采购方式(协议供货除外),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财政局批准。不足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视项目情况选择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
6、我市市直各单位如到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商场(简称麦德龙公司)购买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内的商品,其价格低于或等于协议供货价格的,可视同政府采购,但其货物运输、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相关事项由采购人自行与麦德龙公司协商解决。供应商在一年内其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被投诉三次以上(含三次),经查属实的,取消其视同协议供应商的资格。
附:《2008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2008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 集中采购目录:须采用集中采购形式
A:货物类
项目编码
品目名称
限 额
一级
二级
三级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彩色电视机
单价3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30102
电冰箱
单价3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30103
洗衣机
单价3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30104
电热水器
单价3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数码设备实行协议供货,其它按单价或批量5000元以上进入集中采购
A030106
空调
协议供货
A030107
影碟机(指VCD、DVD、超级VCD等)
单价3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协议供货
A030201
A030202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含数码印刷一体机、速印机)
A030207
碎纸机
A030208
投影机
A030209
扫描仪
A030210
不间断电源(UPS)
A0303
家具
批量10万元以上
A06
物资
批量20万元以上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5
储备物资(包括粮食、棉花、糖等)
A07
专用材料
A0704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批量20万元以上
A0706
工具和仪器
批量20万元以上
A0707
图书资料
批量10万元以上
A10
专用设备
A1001
通讯设备
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2
印刷、照排设备
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3
软件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4
协议供货
A100401
A100402
A100403
A100405
防火墙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08
监控报警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1
工程机械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2
园艺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3
消防设备、器材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4
道路清扫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5
警用设备、用品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19
教学设备(含设施)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0
实验室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3
文艺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4
体育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5
地震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6
殡仪火化设备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027
电梯和起重机
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上
A11
污水处理系统
20万元以上
A12
电力工程、电网改造(含电力电气设备、器材)
20万元以上
A13
智能化系统(含系统集成、网络、综合布线等)
20万元以上
A14
弱电系统
20万元以上
A15
景观系统
20万元以上
A16
净化系统
20万元以上
A17
中央空调系统
20万元以上
A18
交通工具
A1801
汽车
A180101
轿车
A180104
载客汽车(旅行面包车、公共汽车、微型客车、越野汽车、吉普车、其他载客汽车)
A110105
专用汽车(工程车、工具车、卡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皮卡、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
A110106
摩托车
A110107
电瓶车
A1802
船只
B: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类
B01
市政建设项目
B0101
市政道路建设
50万元以上
B0102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20万元以上
B0103
自来水输水
20万元以上
B02
环保、绿化项目
B0202
市政垃圾处理
20万元以上
B0203
园林绿化
20万元以上
B0204
荒山绿化
50万元以上
B0205
天然林保护
50万元以上
B03
水利、防洪设施
50万元以上
C: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
20万元以上
C02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20万元以上
C03
布展、气氛布置、节日摆花
20万元以上
C04
雕塑
20万元以上
C05
广告
20万元以上
C06
物业管理
50万元以上
C07
卫生保洁
20万元以上
C08
绿化养护
20万元以上
C09
车辆维修
定点采购
C10
车辆保险
定点采购
(二)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应实行政府采购,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采购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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