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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04年政府采购目录

作者:相城区政府 发布于:2007-03-30 15:10:56 来源:苏州政府采购网

一、货物类:
1、交通工具。包括汽车、艇、船等;
2、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包括:小型机、微机、服务器、数据工作站、显示终端设备、打印设备、电源设备等);
3、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数码一体机、扫描仪等;
4、空调设备(包括:空调机组、窗式空调、分体式空调、挂壁和柜式空调、增、(除)湿机、负离子发生器等);
5、摄录设备(包括:摄像机、摄录一体机、录放机、照相器材、音响设备等);
6、专用仪器和设备。包括医疗卫生设备、电梯、锅炉等
二、服务类
1、机动车定点维修;
2、机动车定点加油;
3、汽车统一保险;
4、网络工程。
三、工程项目类
1、五十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
2、二十万元以上的装饰、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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