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政府采购目录
作者:上海市浦东新区财 发布于:2007-03-22 16:15:13 来源:浦东新区政府采购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浦东新区政府采购目录。本目录已经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现公布如下:
一、 货物类
1. 公务用机动车辆;
2. 办公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
(1) 办公家具
(2) 计算机设备及附件
(3) 文印设备及用品
(4) 视听及摄录像设备
(5) 各类通讯设备
(6) 空调设备
(7) 办公用纸等消耗品
3. 各类医疗卫生设备及药品;
4. 各类教学设备及用品;
5. 各类文化、体育设备及用品;
6. 其他。
二、 工程类
1. 新建、改扩建的建筑物,包括土建、设备、装修等;
2. 建筑物的大修和维护;
3. 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及大中修维护;
4. 市政绿化建设、给排水、河道疏浚等其他市政工程项目;
5. 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
6. 其他。
三、 服务类
1. 市政、绿化、环卫等城市维护;
2. 车辆的维修、养护、保险及油料供应等;
3. 各类物业管理;
4. 计算机软件及信息资料处理等有关服务;
5. 会议、疗养等其他专业服务;
6. 其他。
本目录由浦东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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