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宜宾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7-01-30 14:02:55 来源:宜宾政府采购网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 号 项 目 备 注
A 货物类
通用采购项目
A030101 电视机*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A030106 空调 包括中央空调
A030201 计算机 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8 投影仪
A030209 扫描仪
A030301 办公家俱*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27 电梯
A1029 锅炉 10万元以上(含10 万元)
A1101 汽车 各类轿车、越野车、客车、卡车、各类专用汽车专用物资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704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A0706 工具和仪器* 指仪表、乐器
A1001 通信设备* 电话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A1003 照排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
A1020 实验室设备* 包括检测仪器和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2 灯光及音响设备*
A1024 体育设备*
A1025 地震设备*
B 工程类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10 万元以上(含10 万元)
B09办公楼和宿舍的修缮和装修工程20 万元以上(含20 万元)
C 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 1万元(含1 万元)以上
C03 应用软件的开发设计 10 万元以上(含10 万元),包括成品
C070301 车辆保险 定点保险
注:目录中的*表示市级单位采购单项预算3 万元或批量10万元以上。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位项目预算总额在5 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会议除外),单位项目预算总额在20 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包括公用住房建设,文教卫生、体育及公益设施建设,市政建设,环保和绿化以及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均属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市级政府采购货物类(交通工具除外)或服务类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50 万元以上的、市级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达到200 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四、实施要求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实行集中采购,其中通用采购项目必须委托同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专用物资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分散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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