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06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项 目 备 注
A 货物类
通用采购项目
A030101 电视机*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中央空调。
A030201 计算机 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屏。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8 投影仪
A030209 扫描仪
A030301 办公家俱*
A0708 制服*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27 电梯
A1029 锅炉
A1101 汽车 各类轿车、越野车、客车、卡车、各类专用汽车
专用物资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1001 通信设备* 包括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A1003 照排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13 消防设备*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
A1020 实验室设备* 包括检测仪器和设备
A1022 灯光及音响设备*
A1024 体育设备*
A1025 地震设备*
B 工程类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C 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 1万元(含1 万元)以上
C03 应用软件的开发设计*
C070301 车辆保险 定点保险
注:目录中的*表示本级单位采购预算单项2 万元或批量10万元以上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预算总额在5 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会议除外),属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市本级政府采购货物类(交通工具除外)或服务类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50 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达到50 万元以上的应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