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区直单位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大力推行协议供货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区直单位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藏自治区区直单位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西藏自治区区直单位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 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品目名称备注
货物类
A01土地
A02建筑物办公、宿舍用房和其它建筑物
A0301电器设备电视机、电冰箱、吸尘器、摄影、摄像器材,空调设备等
A0302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议、扫描仪等
A0303家具包括办公家具、宿舍家具等
A04办公消耗用品纸张、信封、档案夹、软盘、可写光盘、硒鼓、墨盒、墨粉、色带等
A06物资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4 农用物资
A0605 储备物资包括粮食、糖等
A0606 燃料
A0699其他物资
A07专用材料
A0701药品及医疗耗材
A0703 图书资料
A0704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A0705胶片胶卷、录音录像带
A0706工具和仪器
A0707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
A0708专业制服及劳保用品
A0709应用软件市场上出售的成套操作系统、办公自动化软件、财务软件等应用软件
A10专用设备
A1001通讯设备包括移动通信设备、电话通信设备等
A1002印刷设备
A1003照排设备
A1004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
A1005发电设备
A1006医疗设备、器械
A1007计划生育设备
A1008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10农用机械设备
A1011工程机械
A1012园艺机械
A1013消防设备
A1014道路清扫设备
A1015警用设备和用品
A1016保安设备
A1018档案、保密设备
A1019教学设备
A1020实验室设备
A1021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2灯光、音响设备
A1023文艺设备
A1024体育设备
A1025地震设备
A1026数字卫星设备
A1027电梯和起重机
A1029锅炉
A1101汽车各类轿车、越野车、客车、卡车、专用汽车等
A12新能源设备包括太阳能灶等
工程类
B09修缮、装饰工程
B10系统集成与网络工程
服务类
C01印刷、出版包括文件资料、内部刊物、信封等印刷
C02工程监理
C03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设计
C04维修
C0401 一般设备
C0402 专用设备
C0403 建筑物
C0499 其他维修
C05社会中介
C0703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C070301车辆保险定点采购
C070302车辆加油
C070303车辆维修
C08会议包括大型会议、一般会议
C09接待
二、说明
(一)本目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在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
(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依法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必须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
(三)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项目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部门和系统具有特殊要求的专用项目,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办批准后,可采取部门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形式组织采购;其它一些特殊的采购项目,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办批准后也可以采取部门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形式组织采购。
(四)目录以内品目限额。凡预算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3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采购,5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采购,20万元以上的复合性采购,必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财政厅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以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区直单位的实际采购情况,对单项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其中车辆采购以“辆”为单位,即单位采购两辆以上的)、50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以及网络建设工程类、2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多个项目合并采购的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可采取协议供货等方式采购,包括印刷、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以及单位采购两辆以下的车辆(包括两辆)可采取协议供货方式。财政厅认定的采取其它采购形式的除外。
(五)复合采购项目,即一个采购项目中含货物、工程、服务两个以上的采购项目,按照采购资金比重最大的项目确定其属性。
(六)本目录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公布。
(七)各地(市)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可参照执行。
(八)本目录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