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
作者:诸暨市政府 发布于:2007-01-09 10:23:28 来源:中国诸暨网
诸政办发〔2006〕22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诸暨市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是各采购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依据。采购单位要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无论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均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公告。
四、凡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也应采用招标方式为主、非招标方式为辅的方式,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竞争。
五、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意识。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本部门政府采购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市招投标中心和各招投标分中心要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加大对政府采购监督和检查力度,对违规采购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及时作出处理,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
六、市国有投资(开发)公司涉及政府性采购项目,原则上也要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按有关规定操作。
七、各镇乡(街道)和部门及国有投资(开发)公司招投标分中心要结合本通知精神,适时调整2007年采购目录和标准,并完善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八、由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下属各事业单位。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
诸暨市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
货 物 类
代 码
目 录 名 称
备 注
一级
二级
三级
A01
土 地
A02
建筑物
A0201
办公用房
A0202
宿舍用房
A0299
其他建筑物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A030102
电冰箱*
A030103
洗衣机
A030104
吸尘器
A030105
摄影摄像设备*
包括摄像机、光学、数码相机等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多联、窗式、分体或柜式空调、恒温恒湿设备
A030199
其他电器设备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包括台式、便携式电脑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3
电话机
包括无线移动电话 、车载电话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包括高速油印机、一体化速印机
A030207
碎纸机*
A030208
投影仪*
A030209
扫描仪*
A030216
不间断电源(UPS)*
A030219
显示屏*
A030299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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