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作者:吴江市政府 发布于:2006-12-26 15:42:19 来源: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机电设备。主要是电梯、锅炉、电气系统、电动工具、水泵机组等。
2.各类仪器仪表及设备。包括计算机设备、广播影视设备、摄录设备、电子显示屏等、单价1万元以上或批量3万元以上的其他设备。
3.交通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艇船等。
4.通讯工具。包括对讲机、电话机等
5.空气调节器。空调(中央空调和多联机空调由有形市场操作)、冷暖机、增(除)湿机、负离子发生器等。
6.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一体机、单件1万元以上的其他设备。
7.办公用具。包括纸张、办公用品(2000元以上)、办公家电(5000元以上)、办公家具(20000元以上)。
8.医疗卫生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9.医用耗材和药品。
10.政府接待用品。
(二)服务类
1.机动车定点维修(1000元以上)。
2.机动车定点加油。
3.机动车集中定点保险。
4.大宗印刷(500元以上)。
5.计算机(信息系统)系统软件、集成软件的开发和设计(5万元以上)。
(三)工程类
参加相关文件,在建设有形市场操作。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在1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三、相关说明
1.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采购委托药品医疗器械设备采购中心;教育设备采购委托教育设备采购中心。
2.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单项或批量在50万元以上实行公开招标。
3.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06年度部门预算时,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须按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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