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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2007-2008年度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作者:清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于:2006-12-15 10:35:32 来源:清河区人民政府网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河区2007-2008年度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与标准”)予以公布,请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区级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凡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均应按规定在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时,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纳入2007年区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人应实行集中采购,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区财政局审批后,集中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分散采购项目),经区财政局审核后,可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将采购的合同副本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二、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衡量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实行集中采购的具体标准。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含与财政配套的资金和以后需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在办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时,必须依法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委托形式以书面协议为准,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简化手续,采购人可以与采购中心按年度签订一个总体性的委托采购代理协议,将年度需要多次采购的事项一次性委托给采购中心。项目特殊的,既可以在总体委托协议框架内再签补充规定,也可以一事一委托。但无论采取何种委托形式,采购人都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协助采购中心开展采购活动的义务。 
    结合我区实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工程项目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投资额在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投标(其中: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完招投标后,应到市招标办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淮安市有关规定执行。否则财政部门不予拨款,监察、审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其招投标方式,根据情况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必须依法在市级以上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
    各采购人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按照本“目录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的预算。
    各采购人应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结合预防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各项管理制度。要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提出(申请)、组织、预算、实施、验收、付款、监督等方面明确内部工作机制,确保采购预算项目及时、顺利执行。
    集中采购机构要认真落实各项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采购操作规程,规范政府采购运作机制,严格遵守“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价格、质量、服务和效率。对货物类政府采购原则上每月集中采购一次,各采购人需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采购计划申请报政府采购中心,逾期申报的,列入下月度采购。遇特殊情况需立即采购的,应在3天前提出申请。

    四、其他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尽可能采购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尤其是软件,各采购人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价格从低的原则,优先购买国产正版软件。集中采购机构、分散采购的单位应及时、充分地将采购信息在市财政局指定的媒体上通告;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区财政局备案;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的统一要求办理。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要及时、完整、准确地上报本单位政府采购统计资料,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重大项目应当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立卷归档。

  清河区2007-2008年度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编码序号

   目

     注

A

货 物 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A030102

电冰箱(冰柜)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等光学成像设备(均含传统及数码)。

 A030106

 

包括除湿设备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PC服务器

 A030202

打印机

含硒鼓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8

  投影仪、扫描仪

包括视频展视台等,单台或批量1万元以上。

 A030210

  计算机配件

包括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小型数码录音设备、内存、硬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A030211

  UPS

 

 A030212

  软件

市场上出售的成套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等应用软件

A0303

家俱

批量采购5000元以上

 A030301

  办公家俱

包括教学用各类家俱 

 A030302

  宿舍家俱

 

A04

办公消耗用品

 

A0401

办公用纸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机等(拟协议供货)。

A05

建筑装饰材料

 

A06

物资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单项或批量2万元以上

A0601

救灾储备物资

系指提前储备采购项目

A0602

防迅储备物资

系指提前储备采购项目

A0603

抗旱储备物资

系指提前储备采购项目

A0604

农用物资

 

A0699

  其他物资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其他物资补贴项目

A07

专用材料

 

A0708

制装

工作用制装,单价5000元以上或批量2万元以上,不含上级统一配发及学生校服

A10

专用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速印机等。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99

   其他网络设备

包括磁盘阵列、硬件防火墙、加密设备等。

A1006

  医疗设备及器械

单价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单价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单价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A1011

 工程机械设备

 

 A101101

     推土机

 

 A101102

     挖掘机

 

 A101103

     装载机

 

 A101104

     起重机

 

A1013

   消防设备(器材)

单价5000元以上或批量2万元以上

A1014

   道路清扫设备及环卫设施

 

A1016

   安全监控设备(系统)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单价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A1019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单价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A1020

   实验室及设备

包括多媒体教室、语音室。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器材)

单价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A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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