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凉山州人民政府 发布于:2006-04-19 14:18:29 来源: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网
一、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品目名称
备注
A
货物类
通用采购项目
A030101
电视机*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象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A030106
空调
包括中央空调、除湿设备。
A030201
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屏。
A030202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8
投影仪
A0708
制服*
A030301
办公家具*
A04
定点(包括办公设备耗材和日常办公用品)
A100401
A100402
A100403
A1027
电梯
A1029
锅炉
A1101
汽车
各类轿车、越野车、客车、卡车、各类专用汽车。
专用物资及专用设备项目
A1001
通信设备
电话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A1003
照排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13
消防设备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
A1020
实验室设备*
包括检测仪器和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2
灯光及音响设备
A1024
体育设备
B
工程类
C
服务类
C03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C070301
车辆保险
定点保险
C070302
车辆加油
定点加油
C070303
车辆维修
定点维修
C08
会议
注:目录中的*表示州级单位采购单项预算1万元或批量3万元以上。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预算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包括公用住房建设,文教卫生、体育及公益设施建设,市政建设,环保和绿化以及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修缮装饰等工程),均属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类(交通工具除外)和服务类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应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四、实施要求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应实行集中采购,其中通用采购项目必须委托同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专用物资和专用设备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委托在省财政厅获准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三)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各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可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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