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无锡市 2006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
2006 年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包括:通用采购项目和有部门、系统特殊要求的专用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单项或批量达到 30 万元(含30 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单项或批量达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各类项目单项或批量达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及配套的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1.对纳入 2006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采购人必须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对纳入 2006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有特殊要求的专用采购项目(主要指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根据单位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由采购人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财政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 监督,并由采购人集中向财政部门报送信息统计报表。
3.对未纳入 2006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如采购人不具备自行组织采购条件,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经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并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三)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不论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均应采用公开招标。办公用纸张、印刷、汽车保险、汽车加油、汽车维修和因公机票等采购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财政部门的批准。对实行协议供货方式采购的项目,按照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进行采购。
无锡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项 目 备 注 一、通用采购项目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 (1)电视机 采购预算5万元(含5万元,下同)以上 (2)电冰箱 采购预算5万元以上 (3)摄影、摄像器材 采购预算1万元以上照相机、摄像机等光学成像(传统及数码)设备 (4)空气调节设备 空调、中央空调,采购预算在3000元以上的除湿设备 (5)档案设备 采购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保险箱(柜)、档案柜(架) (6)物资 救灾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防汛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抗旱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农用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2.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算机 包括各种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 (2)计算机外部设备 采购预算2000元以上,包括扫描仪、绘图仪、刻录机、不间断电源(UPS) (3)网络设备 包括各种小型机、PC服务器、数据工作站、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系统集成和网络设备 (4)打印机 单台采购预算2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预算10000元以上 (5)传真机 单台采购预算2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预算10000元以上 (6)复印机 单台采购预算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预算10000元以上 (7)速印机 单台采购预算2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预算10000元以上 (8)投影仪 单台采购预算2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预算10000元以上 (9)印刷设备 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等印刷设备 3.家俱 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宿舍家具 4.办公用纸张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书写纸、传真纸 5.软件 采购预算在1万元以上,市场上出售的成套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办公软件、网络安全等各类应用软件。 6.汽车 包括小汽车、大客车、工程车 7.电梯 包括各种载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8.锅炉 9.制装 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工作用制装 10.专用设备 (1)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 (2)体育设备 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 (3)教育设备及仪器 单项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4)会议系统 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含视频系统、音响、灯光系统等 (5)农用机械设备 单项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6)安保设备 单项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11.医疗器械 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的软件。单价1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 12.网络建设及系统集成 单项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 (二)工程类 1.建筑工程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房屋建筑物等 2.河道疏浚工程 3.信息管理及智能化系统 包括办公、通信、消防、监控、安防等信息管理及智能化系统开发及维护 4.园林绿化工程 单项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服务类 1.印刷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000元以上的印刷。包括文件资料、内部刊物、信封、票据、报表、文头纸、便笺、图书、彩印、塑封、档案袋、稿纸等 2.交通工具维护和保障 (1)汽车保险 (2)汽车加油 (3)汽车维修 3.财政性资金基建项目审价 4.因公机票 5.软件开发设计 含方案设计,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二、有特殊要求的专用采购项目 (一)教育部门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1.教学设备 2.教育用品 3.图书 (二)卫生部门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1.医疗设备和器械 2.医用耗材 3.药品
(四)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法》要求,编制 2006 年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复同意后执行。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进行采购。
(五)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外汇结算的政府采购进口项目,由采购人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采购。
(六)财政部门应会同纪检、监察和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采购人执行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采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管理的行为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驻锡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我市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