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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2006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作者:淮南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5-10-28 16:12:06 来源:淮南市政府采购网

一、  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目录名称

限额标准

备注

一、货物类

 

 

(一)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电视机

单价在6000元以上(含6000元)或年批量采购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

 

电冰箱

包括冰柜

洗衣机

 

吸尘器

 

其他电器设备

 

摄影、摄像器材及设备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等

空气调节器

 

 

2)办公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

 

 

打印机

 

 

复印机

 

 

传真机

 

 

速印机

 

 

投影仪

 

 

扫描仪

 

 

其他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年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3)家具

 

 

办公家具

年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4)建筑、装饰材料

年批量采购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5)物资

 

 

救灾救济物资

年批量采购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防汛物资

 

抗灾物资

 

农用物资

包括良种、育苗等 

储备物资

 

燃料

 

6)专用材料

 

 

药品及医疗耗材

年批量采购在6万元以上(含6万元)

 

图书资料

包括免费教科书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胶片胶卷

 

录音录像带

 

工具及仪器

 

专业制服与劳保用品

 

应用软件

 

7)专用设备

 

 

通讯设备

 

 

印刷设备

 

 

照排设备

 

 

网络设备

 

 

发电设备

 

 

医疗设备、器材

 

 

计划生育设备

 

 

交通设备

 

 

消防设备

 

 

农用机械设备

 

 

工程设备

 

 

园艺设备

 

 

道路清扫设备

 

 

警用设备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灯光、音响设备

 

 

舞台设备

 

 

体育设备

 

 

地震设备

 

 

电梯、锅炉设备

 

 

档案、保密设备

单价在6000元以上(含6000元),或年批量采购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

 

教学设备

 

实验设备

 

炊具设备

 

8)交通工具

 

 

轿车

 

 

越野汽车(吉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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