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驻韶省直管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制定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35号文)的要求,参照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韶关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实施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 (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以及单位事业收入)和单位自筹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
二、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限额标准指单项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批量3万元以上〈含3万元〉)范围的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项目预算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政府集中采购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本《目录》单项是指(个、件、套),批量是指同一品种或同一类别产品。
三、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10万元或同一品种批量达到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以下范围的项目,事前应书面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采购申请,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定集中采购或单位自行采购。由单位自行采购或委托中介机构招标采购的,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须交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委托政府招标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或中介机构采购的,采购资金由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限额标准以下、单位自行采购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授权支付。
五、采购单位不得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化大为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同一品目的半年内一般不得重复采购。
六、协议定点采购,是经公开招标确定若干个协议供货(服务)商的一种相对集中采购方式。各单位对本《目录》表中的有关常用办公设备、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加油协议定点采购(服务),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编号B01基建工程类及其勘探、设计和监理等,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执行,但招标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应交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八、原在基建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可按原渠道办理招标采购。基建工程项目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容范围的电脑、电梯、空调设备、影视设备、文体设备、炊事设备、机电设备和信息化与智能化工程等,应区分出来由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九、本《目录》由韶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目录从2005年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单位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财政局联系,原《韶关市政府采购目录》(韶关财采购[2002]1号)停止执行。
韶关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编号
品目名称
限额标准
单项
批量
A货物类
A01
电器设备
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机、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除湿设备
1万元
以上
5万元
以上
A02
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配件
碎纸机、扫描仪、绘图仪、计算机(含一体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其它办公自动化设备
1万元
以上
5万元
以上
A03
家俱
办公家俱、宿舍家俱、教学台椅、其他家俱
3万元以上
A04
物资
救灾、防汛、抗旱物资、其他物资
10万元以上
A05
专用物品
工具、仪表仪器、测试器材、制装(含校服和工作服)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医疗耗材、其他物品
3万元以上
A06
专用设备
通信设备和器材、印刷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存储器、调制解调器、不间断电源、加密机、隔离卡、网卡、各类软件等)、发电设备、供电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农用机械设备、消防设备、保安设备、交通监控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档案和保密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照明灯具、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计划生育设备、道路清扫设备、锅炉、炊事设备、电梯和起重设备、地震设备、环保和监测设备、其他专用设备
2万元
以上
10万元以上
A07
医疗设备及器械
3万元以上
A08
交通工具
轿车、货车、客车、越野汽车、摩托车、专用车辆(工程车、工具车、通讯和广播用车、警备用车、救护车、消防车、皮卡、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等)
10万元以上
B工程类
B01
基建工程
公用房和住房建设、纪念性建筑设备建设、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市政建设工程、环保绿化工程、水利防洪工程、修缮、装饰工程
50万元以上
B02
其他工程
系统集成工程、网络工程、智能化工程、布线工程、楼宇泛光工程、灯饰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太阳能工程、安全监控系统等
10万元以上
C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
3万元以上
C02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升级,通信线路租赁,宣传广告,货物、场地租赁,物业管理,路牌、标牌制作
10万元以上
(项或年度)
C03
交通工具的维护和保障
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加油
C04
其他服务
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