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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西城区政府 发布于:2004-05-12 11:24:06 来源:西城区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结合西城区具体情况,特制定西城区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1、货物类
  
  交通工具--公务用车:轿车 越野汽车 面包车 大客车
  
  摩托车
  
  救护车
  
  其他
  
  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机
  
  计算机
  
  打印机
  
  复印机
  
  印刷设备:速印机 碎纸机 一体机 其他
  
  服务器
  
  网络设备
  
  程控交换机
  
  通讯设备:电话机 传真机 其他
  
  投影仪
  
  其他
  
  一般设备--办公家具
  
  炊事设备
  
  建筑装饰材料
  
  电梯
  
  起重机
  
  锅炉
  
  其他
  
  专用设备--救灾物质
  
  防汛物资
  
  储备物资
  
  风络专用
  
  医疗设备和器械
  
  计划生育设备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警察设备和用品
  
  消防设备
  
  专用教学设备
  
  广播电视和影像设备:多功能厅设备 摄影摄像器材 其他
  
  体育设备
  
  税务专用物资设备
  
  检查诉讼设备
  
  法庭内部设备
  
  其他
  
  2、服务类
  
  公务车辆保险
  
  计算机通用软件
  
  物业管理
  
  其他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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