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200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作者:神农架林区政府 发布于:2003-03-30 14:58:02 来源: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区直各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将《神农架林区200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神农架林区200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神农架林区200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一)货物类 1、设备(1)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器;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单个品种年采购量1万元以上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等。(2)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单个品种年采购量1万元以上的电话机、碎纸机等。(3)家具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年批量采购量1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 2、办公消耗用品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年批量采购量2万元以上的办公消耗用品。 3、物资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单个项目或年批量采购量5万元以上的救灾、防汛、抗旱、农用和储备物资、燃料。 4、专用材料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年批量采购量2万元以上的药品及医疗耗材、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工具和仪器、制服及劳保用品、图书资料、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兽医用品、胶片胶卷、录音录像带、应用软件。 5、专用设备通讯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其他网络设备)、发电设备、医疗设备器械、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消防设备、道路清扫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保安设备、档案保密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 6、交通工具(1)汽车:包括轿车、越野汽车、卡车、载客汽车、专用汽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摩托车。(2)船只。(二)工程类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单个项目30万元以上、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与财政性资金配套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区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单个项目年采购量2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三)服务类 1、车辆维修、保险及会议; 2、区级一级按预算单位年汇总单个项目5万元以上的印刷、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租赁、培训。 3、党政四大家副省级以上的接待。
二、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一)货物类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单项批量采购量30万元以上(汽车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工程类区级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三)服务类所有服务类项目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期限内的供应商。
三、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列入上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没有设定限额标准的按品目全部列入,设定限额标准的则为限额标准以上的品目),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申报2003年年度部门预算时,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季(或按月)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各级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建立编制、批复政府采购预算的制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由林区财政局组织实施。(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一级预算单位参照以上集中采购目录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委托林区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要对全区政府采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推动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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