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桑晓夏: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如何操作

作者:董晓鸥 发布于:2017-04-18 14:49: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6年,国采中心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403项,同比增长212.4%,累计采购金额:1883.9万元;同比增长138.8%。这是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上获悉的。
 
  培训班上,围绕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的适用范围、造价定点采购实施办法、常见问题等,国采中心采购业务三处工程师桑晓夏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记者从培训班现场了解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根据《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国办发〔2014〕53号)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16-201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企业,入围定点企业共有108家,其中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101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7家。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备注进行了修改,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在京内执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因此,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桑晓夏介绍说。
 
  据了解,调整后适用范围如下:预算在20万元(含)-50万元(含)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实施定点采购,进行网上备案;预算在50万元(不含)-200万元(不含)的项目,委托国采中心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预算在200万(含)以上的项目,委托国采中心公开招标。
 
  桑晓夏还介绍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的网上流程:采购人选择定点企业之后与定点企业联系,拟成交企业在网上进行备案,之后采购人确认备案表,国采中心审核备案表,采购人打印备案表并签订合同,最后由采购人对企业考核评价。她表示,国采中心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将就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履约、从业规范等方面对部分项目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各单位项目顺利实施。对于未按照规定执行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国采中心将督促相关各方予以纠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