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政府采购重点工作
贾庆玲:强化内控五分离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是我国政府采购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目前,尽快建立起合法、科学、完备的管理操作和内控制度机制,尽快让《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精神落到实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贾庆玲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司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上通报了国采中心2015年的重点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贾庆玲。 摄影/徐颖哲
今年,国采中心将重点在三方面工作中寻求突破: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政府采购法治化建设;二是强化制约机制,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组织方式,提高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
贾庆玲表示,国采中心将充分利用内部培训、中央国家机关业务培训、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形式,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同时,根据《条例》的新要求、新思路和新举措,及时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按照“修订一批、填补一批、细化一批”的思路,对批量集中采购、网上商城、协议供货等采购组织形式研究提出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着力发挥政策功能,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扶持小微企业等制度办法,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公车改革等领域制度研究,探索将政策功能有效体现为制度办法。
“严格内部监管,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采购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是国采中心今年的重要工作目标。”贾庆玲表示,国采中心将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严格执行“五个分离”,即编制采购文件与审核采购文件相分离、编标人员与开标人员相分离、评审专家抽取与使用相分离、评标组织人员与履约监管人员相分离、招标采购与质疑投诉处理分离,形成权责明确、运转高效、制约有力的运行机制。同时,完善采购文件范本,拟定采购项目参考标准,建立采购需求公示制,加强采购信息公开,落实公开透明十项措施,加强后期监管,建立履约评价制度和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建立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查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合同内容。
贾庆玲在讲话中还表示,国采中心将紧紧围绕政府采购的质量、价格和效率三个核心要素,大力推进采购组织方式的完善与创新,完善协议供货组织方式,优化批量集中采购方式,拓展集中采购范围和领域,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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