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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庆柏:条例 采购新的飞跃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5-04-07 09:2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3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制度层面推进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让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应该说是完成了依法采购的关键一跃,其重要性和深远的影响必将很快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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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是基于问题导向的行为规范

  目前,我国年政府采购资金规模已近2万亿元,带动了一个超过20万亿元的公共采购大市场,引人瞩目。但与此同时,政府采购领域屡屡出现的质次价高、豪华采购等采购乱象让政府采购饱受诟病。为《政府采购法》配套的《条例》,正是从这个“问题导向”出发的关键一举,是对采购行为的及时规范。《条例》明确了采购需求的内容,规定了采购标准的依据范围,强化了政府采购的源头把关和结果管理,找准了问题的根本,抓住了问题的要害,给出了更具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必将引导政府采购领域规范发展。

  《条例》是进入操作层面的办事指南

  政府采购业务性强,外界想了解如何开展政府采购,往往因《政府采购法》过于宏观而无法深入,即使专业从事采购的人员,有时候也因缺少具体要求而在某些问题上难以把握。《条例》从制度层面对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提出需求、确定标准到招标采购、履约验收的全过程均有据可依,采购人、集采机构、供应商都可以从中找到位置。对于政府采购的各方参与者来说,《条例》就是一本教材、行动指南,必将推动采购工作更加有序开展。

  《条例》是强化政策功能的尚方宝剑

  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实现支持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目标,是政府采购特有的功能。但实践中这一功能发挥得不够充分,影响了国家特定目标的实现。《条例》着力强化优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和调控功能,通过一系列具体和尽量细化的规定,完善制定采购需求标准、优先采购等措施,有利于更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落实好《条例》将有益于绿色产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这对政采人来说,增添了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底气与力量。

  有理由相信,完成这关键一跃之后,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政府采购必将迎来新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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