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东:选取自营商入围 产品价格质量好控制
作者:王少玲整理 发布于:2016-01-19 14:45: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高晓东参加高峰对话
刘亚利:刚才我们进行的第一轮高峰对话,主题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与政府采购,也就是传递集采正能量;下面我们进入第二轮,主题是聚焦采购新模式,也就是电商与集中采购。
大家都知道,最早从2013年开始,电子商城、网上集市这些概念就开始在政府采购领域出现。2014年9月1日,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在河南召开了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在这次会议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时任主任王瑛提出了提倡发展电子商城的观点。她的原话是这么说的:“积极开展电子商城试点,逐步替代协议供货模式,并作为批量集中采购方式的有益补充,探索建立批量集中采购与电子商城相结合的模式,实现效率与效益的统一。”这是我们可以查到的、公开场合见诸报端的最高层级的关于发展电子商城的倡导。我们发现比较巧的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也是这一天上线的。2014年上线的还有其他几个省区或单位。2015年,这项工作推进的步伐就更快了,很多地方都有动作,有好的做法。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在这方面都有动作、有思考、有创新。
我们这次交流分三轮。第一轮,请大家介绍一下我们所在的省市和单位主要做法及亮点;第二轮我们会交流一下在建立电商平台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碰到的问题;第三轮是对电商化发展的一些建议。
高晓东:互联网进入政府采购并不是最近的事。北京在2008年前后开始搭建了协议供货平台并上线运行。北京从2008年以后就一直在互联网上对社会公示,也就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管理采购行为、合同状态,公布这些细节,向社会公开信息,也能在互联网上进行采购。
最近一两年,新兴电商发展比较快。我们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开始调整和试点,让电商参与政府采购,实现电商和传统经销商的竞争。从2013年开始,我们初期做了三四个品目的试点,这三四个品目运行一年,效果很好。因为采购人接受的价格应该跟随市场变化更新很快,包括和传统经销商比,电商具有价格优势。第一年就执行了6000多万元,超过了我们的想象。2014年至2015年,在新一期协议供货的招标过程中,电商经销的品目全部放开,除了形成批量采购的品目以外,其他品目都采用网上采购。
与其他省市不同,北京采用的是电商平台和传统协议供货同时运行的模式。在我们的实践当中,两种模式各有各的优势。在价格方面,应该说电商更透明,在老百姓心目中有一定影响力,电商是“门到门服务”,传统经销商在价格上不占优势,但传统经销商实行的是“门到桌服务”,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产品以外的其他服务,传统经销商也能提供,这是他们的优势。因此,我们目前实行的是传统经销商和电商相结合的模式。
刘亚利:2015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正式提出“互联网+”。2015年11月,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提到,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已明显落后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发展,接下来,一定要将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和财政信息化相结合加速发展,为此做了很多地部署,确立一头一尾要坚持“互联网+”的概念,政府采购信息化也要体现“互联网+”。
那么,当政府采购遇上“互联网+”应该怎么办?有个词叫采购电商化,个人认为应该是采购电子化,如果是电商化,批量集中采购也是电商化吗?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如何让协议供货与电商并进?在政府采购电商化或者协议供货电商化过程中,请各位分享下,碰到的突出问题是什么?是怎么克服的?或者给大家提示下,这个坎儿如何来过?
高晓东:财政部门更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政府采购效率。从2015年开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调至200万元,限额标准内采购人可以通过协议供货和电商平台采购,紧接着带来一个问题,价格怎么控制,产品质量怎么保证。目前,北京的做法是给供应商提供更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除了传统协议供货商之外,去年电商招了10家,很多采购规模比较大的传统协议供货商开始自己经营电商平台,这是一个发展趋势。
第一,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我们以选取自营商为主,目前我们入围的10家电商都是自营商,这些产品都由自营商采购,并提供服务,对淘宝等加盟商运营模式,暂未引入。
第二,如何对产品价格进行监控,电商平台的产品非常复杂,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种,无法实现有效监控。北京执行的是一个稳步渐进的过程,首先解决的是确定采购产品之后才可以比价。电脑之间的比价,采购人要比到品牌,比到型号,或者同品牌、同型号比价才有意义,否则,价格便宜是虚的。
我们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在协议供货平台上,每一个厂家在同一配置品牌只允许有一款产品,是完全可以满足政府单位工作需求的产品,在此基础上确定这个产品的市场价格,这样所有产品的比价问题才迎刃而解,如果产品不定下来,无法与其他品牌、不同型号产品比价格。
考虑到采购中心人员有限,我们引入第三方来协助搭建平台。因为如果中间有我们自己的价格监控平台,每一个入围电商都要重新建立一个平台跟我们对接,是一种资源浪费。而且,今年这个电商入围了,明年可能又不入围,平台投入也没有意义。因此,我们在今年电商的入围过程中试点引入第三方服务,搭建价格和品目监控的平台,在此基础上,各个电商入围以后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按照协议供货产品品目的要求,提供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产品,提供协议供货平台、市场在售可比的产品,这样的价格监控才有意义。通过引入第三方,对所有入围电商提供的产品品目进行比对,在比对的基础上上线销售,而且上线以后提供一个全方位比价的功能,采购单位可以进行同一型号产品的价格比对,因为是自营商,所以对产品的质量和价格都好把控,进行到现在,无论是采购人还是供应商,都比较满意。
刘亚利:政府采购一定要电子化,我们的监管、操作、交易、支付将来都可能要积极拥抱“互联网+”。“互联网+”政府采购加速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必将是今后几年政府采购领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协议供货的电商化是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协议供货一直以来有两个问题饱受诟病,一个是价格太高,一个是效率太低。效率低的问题通过电商可以得到解决。但是电商的价格一定是低的吗?有部分高校反映,从电商采购的商品高于批量采购、协议供货,甚至高于市场价格。这个问题该如何破解?
另外,电商采购还存在一个特殊情况,众所周知,政府采购具有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等政策功能,如果一定要采购节能、环保清单以内的产品,这些产品几乎是为政府定制的,既然是量身定做,价格一定高。政府采购又陷入了市场不可买,价格不可比的境地。如果说一定是市场可买、价格可比,电商采购又如何与政府采购功能对接,如何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的产品?
电商解决了政府采购效率问题,也部分解决了价格高的问题。也带来了其他新的问题,比如戴明辉处长说的电商提供的是标准化的通用物品,政府需要的个性化的服务电商难以满足。售后服务的问题也需要思考,政府部门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同时,电商不一定了解政府采购的规则,还涉及到信息保密的问题。
所以,电商要进入政府采购的领域,一定要了解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则、政府用户的需求以及个性化的要求。电商做了价值传递的三个流。一是信息流,高度对称和透明。二是资金流,但资金支付的问题同样需要考虑,电商是货到付款,政府采购付款有一个周期,我们的付款方式如何与电商衔接是一个问题。三是物流,电商物流非常强大。电商的信息流和物流是对政府采购巨大的支持。
对于协议供货的电商化,您有哪些思考,建议是什么?
高晓东:电商和其他传统的采购方式各有千秋。比如,电商价格公开透明、采购效率高,但在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的产品没有太多价格优势;传统的采购方式有特定的程序。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采购人想购买目录外的产品,按照政府采购政策,目录外产品采购低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时,采购人可以自行购买。采购人也希望能在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去采购。为此,北京下一步将尝试开放目录外产品,给电商的发展创造空间,但是这种开放也是受限的,通过品目的调整和限制,让部分目录外的产品可以在电商平台销售,实现政府采购和电商的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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